〈相见欢〉究竟想说什麽?


张爱玲  《相見歡》

“表姐。”

  “噯,表姐。”

  兩人同年,相差的月份又少,所以客气,互相稱表姐。

  女儿回娘家,也上前叫聲“表姑”。

  荀太太忙笑應道:“噯,苑梅。”荀太太到上海來發胖了,織錦緞絲棉袍穿在身上一匝一匝的,像盤著條彩鱗大蟒蛇;兩手交握著,走路略向兩邊一歪一歪,換了別人就是鵝行鴨步,是她,就是個鴛鴦。她梳髻,漆黑的頭發生得稍低,濃重的長眉,雙眼皮,鵝蛋臉紅紅的,像咸鴨蛋殼里透出蛋黃的紅影子。

  問了好,伍太太又道:“紹甫好?祖志祖怡有信來?”

  他們有一儿一女在北京,只帶了個小儿子到上海來。

  荀太太也問苑梅的弟妹可有信來,都在美國留學。他們的父親也不在上海,戰后香港畸形繁榮,因為鬧共產党,敏感的商人都往香港發展,伍先生的企業公司也搬了去了。政治地緣的分居,對于舊式婚姻夫婦不睦的是一种便利,正如戰時重慶与淪陷區。他帶了別的女人去的——是他的女秘書,跟了他了,儿子都有了——荀太太就沒提起他。

  新近他們女婿也出國深造了,所以苑梅回來多住些時,陪陪母親。丈夫弟妹全都走了,她不免有落寞之感。這些年青人本來就不愛說話——五十年代“沉默的一代”的先驅。所以荀太太除了笑問一聲“子范好?”也不去找話跟她說。

  表姊妹倆一坐下來就來不及地唧唧噥噥,吃吃笑著,因為小時候慣常這樣,出了嫁更不得不小聲說話,搬是非的人多。直到現在伍太太一個人住著偌大房子,也還是像唯恐隔牆有耳。

  “表姐新燙了頭發。”荀太太的一口京片子還是那么清脆,更增加了少女時代的幻覺。

  “看這些白頭發。”伍太太有點不好意思似地噗嗤一笑,別過頭去撫著腦后的短卷發。

  “我也有呵,表姐!”

  “不看見*猵!”伍太太戴眼鏡,湊近前來細看。

  “我也看不見*猵!”

  兩人互相檢驗,像在頭上捉虱子,偶爾有一兩次發現一根半根,輕輕地一聲尖叫:“別動!”然后嗤笑著仔細撥開拔去。荀太太慢吞吞的,她習慣了做什么都特別慢,出于自衛。

  如果很快地把你名下的家務做完了,就又有別的派下來,再不然就給人看見你閒坐著。

  伍太太笑道:“看我這頭發稀了,從前嫌太多,打根大辮子那么粗,蠢相,想剪掉一股子,說不能剪,剪了頭發要生气的,會掉光的。

  伍太太從前是個丑小鴨,遺傳的近視眼——苑梅就不肯戴眼鏡。現在的人戴不戴還沒有關系,眼鏡与前劉海勢不兩立,從前興來興去都是人字式兩撇劉海,一字式蓋過眉毛的劉海,歪桃劉海,模云度岭式的橫劉海。“丰容盛裘”,架上副小圓桃眼鏡傻頭傻腦的。

  荀太太笑道:“那陣子興松辮子,前頭不知怎么挑散了卷著披著,三舅奶奶家有個走梳頭的會梳,那天我去剛巧赶上了,給梳辮子,第二天到田家吃喜酒。回來只好趴在桌上睡了一晚上,沒上床,不然頭發亂了,白梳了。”

  也是西方的影響,不過當時剪發燙發是不可想象的事,要把直頭發梳成鬈發堆在額上,确實不容易。辮根也扎緊了,蓋住一部分頸項与耳朵。其實在民初有些女學生女教師之間已經流行了,青樓中人也有模仿的。她們是家里守舊,只在香煙畫片上看見過。

  “在田家吃喜酒,你說老想打呵欠,憋得眼淚都出來了。

  笑死了!”伍太太說。

  苑梅在一旁微笑听著,像听講古一樣。

  伍太太又道:“我也想把頭發留長了梳頭。”

  荀太太笑道:“梳頭要有個老媽子會梳就好了。自己梳,胳膊老這么舉著往后別著,疼!我這肩膀,本來就筋骨疼,在他們家抬箱子抬的,扭了肩膀。”說著聲音一低,湊近前來,就像還有被人偷听了去的危險。

  “噯,‘大少奶奶幫著抬,’”伍太太皺著眉笑,學著荀老太太輕描淡寫若無其事的口吻。

  “可不是。看這肩膀——都塌了!”把一只肩膀送上去給她看。原是“美人肩”——削肩,不過做慣粗活,肌肉發達,倒像當時正流行的坡斜的肩墊,位置特低。內傷是看不出來,發得厲害的時候就去找推拿的。

  “也只有他們家——!”伍太太齜牙咧嘴做了個鬼臉。

  “他們荀家就是這樣。”荀太太眼睜睜望著她微笑,聲音輕得几乎听不見,就仿佛是第一次告訴她這秘密。

  “做飯也是大少奶奶。‘大少奶奶做的菜好*猵!’”

  “誰會?說‘看看就會了’。”又像是第一次含笑低聲吐露,“做得不對,罵!”

  “你沒來是誰做?”

  荀太太收了笑容,聲音重濁起來。“還不就是老李。”是個女佣,沒有廚子——貧窮的征象。

  兩人都沉默了一會。

  女佣泡了茶來。

  “表姐抽煙。”

  伍太太自己不吸。荀太太曾經解釋過,是“坐馬桶薰的慌”,才抽上的。當然那是嫁到北京以后,沒有抽水馬桶。

  荀太太點上煙,下頦一揚道:“我就恨他們家客廳那紅木家具,都是些爪子——”開始是撒嬌抱怨的口吻,膩聲拖得老長,“爪子還非得擦亮它,蹲在地下擦皮鞋似的,一個得擦半天。”顯然有一次來了客不及走避,蹲著或是趴在地下被人看見了。說到這里聲音里有极深的羞窘与一种污穢的感覺。

  “噯,北京都興有那么一套家具,擺的都是古董。”

  “他們家那些臭規矩!”

  “你們老太太,對我大概算是了不得了,我去了總是在你屋里,叫你陪著我。開飯也在你屋里,你一個人陪著吃。有時候紹甫進來一會子又出去了,倔倔的。”

  她們倆都笑了。那時候伍太太還沒出嫁,跟著哥哥嫂子到北京玩,到荀家去看她。紹甫是已經見過的,新娘子回門的時候一同到上海去過,黑黑的小胖子,長得愣頭愣腦,還很自負,脾气挺大。伍太太實在替她不平。這么些親戚故舊,偏把她給了荀家。直到現在,苑梅有一次背后說她的臉還是漂亮,伍太太還气憤地說:“你沒看見她從前眼睛多么亮,還有种調皮的神气。一嫁過去眼睛都呆了。整個一個人呆了。”

  說著眼圈一紅,嗓子都硬了。

  荀太太探身去彈煙灰,若有所思,側過一只腳,注視著腳上的杏黃皮鞋,男式系鞋帶,鞋面上有几條細白痕子。“貓抓的,”她微笑著解釋,一半自言自語。“擱在床底下,房東太太的貓進來了。”

  吸了口煙,因又笑道:“我們老太爺死的時候,叫我們給他穿衣裳。”她只加深了嘴角的笑意代替扮鬼臉。“她怕,”她輕聲說。當然還是指她婆婆。

  “老伴一斷气就碰都不敢碰。他們家規矩這么大,公公媳婦赤身露体的,這倒又不忌諱了?”伍太太帶笑橫眉咕噥了一聲,“那還要替他抹身?”

  “杠房的人給抹身,我們就光給穿襯里衣裳。壽衣還沒做,打紹甫,怪他不提早著點。”又悄悄地笑道:“我不知道,我跟二少奶奶到瑞蚨祥去買衣料做壽衣,回來紹甫也沒告訴我。”

  “紹甫就是這樣。”伍太太微笑著,說了之后沉默片刻,又笑道:“紹甫現在好多了。”

  荀太太先沒接口,頓了頓方笑道:“紹甫我就恨他那時候日本人來——”他在南京故宮博物院做事,打起仗來跟著撤退,她正帶著孩子們回娘家,在上海。“他把他們的古董都裝箱子帶走了,把我的東西全丟了。我的相片全丟了,還有衣裳,皮子,都沒了。”

  “噯,從前的相片就是這樣,丟了就沒了。”伍太太雖然自己年青的時候沒有漂亮過,也能了解美人遲暮的心情。

  “可不是,丟了就沒了。”

  她帶著三個孩子回北京去。重慶生活程度高,小公務員無法接家眷,抗戰八年,胜利后等船又等了一年。那時候他不知怎么又鬧意見賭气不干了,幸而有個朋友替他在上海一個大學圖書館找了個事,他回北京去接了她出來。

  她跟伍太太也是久別重逢。伍太太現在又是一個人,十分清閒,常找她來,其實還可以找得勤些,住得又近,但是打電話去,荀太太在電話上總有點模糊,說什么都含笑答應著,使人不大确定她听明白了沒有。派人送信,又要她給錢。

  她不愿讓底下人看不起她窮親戚,總是給得太多。寄信去吧,又有點不甘心,好容易又都住上海了,還要寫信。這次收到回信,信封上多貼了一張郵票,伍太太有啼笑皆非之感。她連郵局也要給雙倍。

  先在虹口租了間房,有老鼠,把祖銘的手指頭都咬破了。

  米面口袋都得懸空吊著,不然給咬了個窟窿,全漏光了。

  “現在搬的這地方好,”荀太太常說。

  上次苑梅到同學家去,伍太太叫她順便彎到荀家去送個信,也是免得讓荀太太又給酒錢。是個陰暗的老洋房,他們住在二樓近樓梯口,四面的房門,不大,一只兩屜桌,一只五斗櫥,隔開一張雙人木床与小鐵床。鍋鑊砧板擺了一桌子,小煤球爐子在房門外。荀太太笑嘻嘻迎接著,態度非常大方自然,也沒張羅茶水,就像這是學生宿舍。

  就她一個人在家。祖銘進中學,十四歲了,比他爸爸還要高,愛打籃球。荀太太常說他去看球賽了。

  “他們有了兩個孩子之后不想要了,祖銘是個漏网之魚。

  有天不知怎么沒用藥——是一种牙膏似地擠出來,”伍太太有一次笑著輕聲告訴苑梅。

  漏网之魚倒已經這么大了。怎么能跟父母住一間房,多么不便。苑梅這么一想,馬上覺得不應該,雖說久別胜新婚,人家年紀不輕了,怎么想到這上頭去。子范剛走,難道倒已經心理不正常起來了?現代心理學的皮毛她很知道一些,就是不用功。所以她父親就气她不肯念書——就喜歡她一個人,這樣使他失望,中學畢業就跟一個同學的哥哥結婚了,家里非常反對。她從小家里有錢,所以不重視錢,現在可受別了。

  要跟子范一塊去是免開尊口,他去已經是個意外的机會。

  她是感染了戰后美國的風气,流行早婚。女孩子背上一只背袋駝著嬰儿,天下去得。連男孩子都自動放棄大學學位,不慕榮利,追求平實的生活。

  子范本來已經放棄了,找了個事,還不夠養家,婚后還是跟父母住。美國也是小夫婦起初還是住在老家里,不過他們不限男家女家。

  想不到這時候倒又蹦出這么個机會來。難道還要他放棄一次?仿佛說不過去。

  他走了,丟下她一個人吊儿郎當,就連在娘家都不大合适,當她是個大人吧,說大不大,說小不小。想出去找個事做,免得成天沒事干,中學畢業生能做的事,婆家通不過,他們面子上下不來。

  最气人的是如果沒有結婚,正好跟他一塊去——她父母求之不得,供給她出國進大學。這時候只好眼看著弟弟妹妹一個個出去,也不能眼紅。

  她不是不放心他。但是遠在万里外,如果要完全放心,那除非是不愛他,以為他沒人要,沒有神話里一樣美麗的公主會愛上他。

  她母親當初就是跟父親一塊出去的,她還是在外國出世的,兩三歲才托便人帶她回來,什么都不記得的,多冤!听上去她母親在外國也不快樂。多冤!

  其實伍太太几乎從來不提在國外那几年。只有一次,回國后初次見到荀太太,講起在外面的伙食問題,“還不是自己做,”伍太太咕噥了一聲,卻又猝然道:“說是紅燒肉要先炸一下。”

  荀太太怔了怔,抗議地一聲嬌叫:“不用啊!”

  “說要先炸*猵。”伍太太淡然重复了一句。

  荀太太也換了不确定的口气,只喃喃地半自言自語:“用不著炸*猵!”

  “噯,說是要先炸。”像是聲明她不負責任,反正是有這話。她雖然沒像荀太太“三日入廚下”,也沒多享几天福,出閣不久就出國了。不會做菜,紅燒肉總會做的,但是做出來總是亮汪汪的一鍋油,里面浮著几小塊黑不溜秋的瘦肉,伍先生生气地說:“上中學時候偷著拿兩個臉盆倒扣著炖的還比這好。”

  后來有一次開中國學生會,遇見兩個女生——她們雖然平日不開伙倉,常常男朋女友大家合伙打牙祭——听她們說紅燒肉要先炸過,將信將疑。她們又不是華僑,不然還以為是廣東菜福建菜的做法,如果廣東人福建人也吃紅燒肉的話。

  回去如法炮制,仿佛好些,不過要炸得恰正半生不熟也難,油不是多了就是少了,不是炸僵了就是炸得太透,再一煨,肉就老了。

  回國几年后,有一次她拿著一只豬皮白手袋給荀太太看,笑道:“怪不得他們的肉沒皮,都去做鞋做皮包去了!”

  荀太太拖長了聲音“哦”了一聲,半晌方恍然道:“所以他們紅燒肉要炸——沒皮!不然肥肉都化了。”

  “噯,是說要炸嘛,”伍太太夷然回答,就像是沒听懂。她為它煩惱了那么久的事,原來有個簡單的解釋,倒仿佛是她笨,苦都是白苦了,苦得冤枉。

  一個紅燒肉,梳一個頭,就夠她受的。本來也不是非梳頭不可,穿中式裙襖,總不能剪發。當時旗袍還沒有名聞國際,在國外都穿洋服,只帶一兩套亮片子繡花裙襖或是梯形旗袍,在化裝跳舞會上穿。就她一個人怕羞不肯改裝,依舊一件仿古小折枝織花“摹本緞”短襖,大圓角下擺;不長不短的黑綢縐襉裙,距下緣半尺密密層層鑲著几道松花彩蛋色花邊,也足有半尺闊,倒像前清襖袖上的三鑲三滾,大鑲大滾,反而引人注目。她也不是不知道。也是因為他至少看慣了她這樣子,驟然換個樣子就怕更覺得丑八怪似的。好在她又不上學,就触目點也沒關系。

  他倒也沒說什么。一直听見外國人夸贊中國女人的服裝美麗,外國太太們更是“哦”呀“啊”的沒口子稱道,漆黑的長發又更視為一個美點,他沒想到東方美人沒有胖胖的戴眼鏡的。

  他們定親的時候就听見說她是個學貫中西的女學士,親戚間出名的。但是因為害羞,外國人總以為她不懂英文。她那一身异國風味的裝束也是一道屏障。拖著個不擅家務又不會應酬的丑太太到東到西,他不免怨聲載道。

  她就最怕每逢寒暑假,他總要糾合男女友人到歐洲各地旅行觀光。一到了言語不通的地方,就像掉到漿糊缸里,還要訂旅館,換錢,看地圖,看菜單,看帳單,坐地鐵,赶火車,赶導游公車。是他組織的旅行團,他太太天然是他的副手,出了亂子飽受褒貶。女留學生物以稀為貴,一出國門身价十倍,但是也指不定內中真會出個把要人太太。伍先生對她們小心翼翼,道地紳士作風,止于培植關系,一味嗔怪自己太太照顧不周。

  她悶聲不響的,笑起來倒還是笑得很甜,有一种深藏不露的,不可撼的自滿。他至少沒有不忠于她。樣樣不如人,她對自己腴白的肉体還有几分自信。

  家里也就是為了不放心他,要她跟了去。他一來功課繁重,而且深知讀名學府就是讀個“老同學网”。外國公子王孫結交不上,國內名流的子弟只有更得力。新來乍到,他可以陪著到東到西寸步不离。起先不認識什么人,但是帶家眷留學的人總是有錢羅,熱心的名聲一出,自然交游廣闊起來。他在學生會活動,也并不想出風頭,不過捧個場,交個朋友。

  應酬雖多,他對本國女性固然沒有野心,外國女人也不去招惹。他生就一副東亞病夫相,瘦長身材,凹胸脯,一張灰白的大圓臉,像只磨得黯淡模糊的舊銀元,上面架副玳瑁眼鏡,對西方女人沒有吸引力。

  花街柳巷沒門路,不知底細的也怕傳染上性病。一回國,進了銀行界,很快地飛黃騰達起來,就不對了。

  沉默片刻后,荀太太把聲音一低,悄悄地笑道:“那天紹甫拿了薪水,沈秉如來借錢。”他們夫婦背后都連名帶姓叫他這妹夫沈秉如。妹妹卻是“婉小姐”,從小身体不好,十分嬌慣。

  苑梅見她頓了一頓才說,顯然是不能決定當著苑梅能不能說這話。但是她當然知道他們家跟她小姑完全沒有來往,不怕泄漏出去。

  苑梅想著她應當走開——不馬上站起來,再過一會。但是她還是坐著不動。走開讓她們說話,似乎有點顯得冷淡,在這情形下。她知道荀太太知道她母親為了她結婚的事夾在中間受了多少气,自然怪她,雖然不形之于色。同時荀太太又覺得她看不起她。子女往往看不得家里經常周濟的親戚,尤其是母親還跟她這么好。苑梅想道:“其實我就是看不起聲名地位,才弄得這樣。她哪懂?”反正盡可能地對她表示親熱點。

  荀太太輕言悄語笑嘻嘻的,又道:“洪二爺也來借錢。幸虧剛寄了錢到北京去。”

  伍太太不便說什么,二人相視而笑。

  荀太太又笑道:“紹甫一說‘我們混著也就混過去了’,我听著就有气。我心想:我那些首飾不都賣了?還有表姐借給我們的錢。我那脖鏈儿,我那八仙儿,那翡翠別針,還有兩副耳墜子,紅寶戒指,還有那些散珠子,還有一對手鐲。”

  伍太太知道這話是說給她听的,還不是紹甫有一天當著她說:“我們混著也就混過去了,”他太太怕她多心,因為她屢次接濟過他們。

  “他現在不是很好嗎?”她笑著說。

  “祖志現在有女朋友沒有?”她換了話題。

  荀太太悄悄地笑道:“不知道。信上沒提。”

  “祖怡呢?有沒有男朋友?”

  “沒有吧?”

  兄妹倆一個已經在教書了,都住在宿舍里。

  荀太太隨又輕聲笑道:“祖志放假回去看他奶奶。對他哭。

  說想紹甫。想我。”

  “哦?現在想想還是你好?”伍太太不禁失笑。

  荀太太對付她婆婆也有一手,盡管從來不還嘴。他們二少奶奶三少奶奶就不管,受不了就公然頂撞起來。其實她們也比她年青不了多少,不過時代不同了。相形之下,老太太還是情愿她。她也不見得高興,只有覺得勾心斗角都是白費心机。

  “噯,想我。”她微笑咬牙低聲說。默然片刻,又笑道:

  “我在想著,要是紹甫死了,我也不回去。我也不跟祖志他們住。”

  她不用加解釋,伍太太自然知道她是說:儿子遲早總要結婚的。前車之鑒,她不愿意跟他們住。但是這樣平靜地講到紹甫之死,而且不止一次了,伍太太未免有點寒心。一時也想不出別的寬慰的話,只笑著喃喃說了聲“他們姊妹几個都好”。

  荀太太只加重語气笑道:“我是不跟他們住!”然后又咕噥著:“我想著,我不管什么地方,反正自己找個地方去,不管什么都行。自己顧自己,我想總可以。”說到末了,比較大聲,但是聲調很不自然,粗嗄起來。她避免說找事,找事總像是辦公室的事。她就會做菜。出去給人家做飯,總像是幫佣,給儿子女儿丟臉。開小館子沒本錢,借錢又蝕不起,不能拿人家錢去碰運气。哪怕給飯館當二把刀呢!差不多的面食她都會做,連酒席都能對付,不過手腳慢些。

  伍太太微笑不語。其實盡可以說一聲“你來跟我住”。但是她不愿意承認她男人不會回來了。

  “哦,你衣裳做來了,可要穿著試試?苑梅去叫老陳拿來。”

  荀太太叫伍太太的裁縫做了件旗袍,送到伍家來了,荀太太到隔壁飯廳去換上,回來一路低著頭看自己身上,兩只手使勁把那紫紅色氈子似的硬呢子往下抹,再也抹不平,一面問道:“表姐看怎么樣?”

  伍太太笑道:“你別彎著腰,彎著腰我怎么看得見?好像差不多。后身不太大?——太緊也不好。”心里不禁想著,其實她也還可以穿得好點。當然她是北派,丈夫在世的人要穿得“鮮和”些,不然不吉利。她買衣料又總是急急忙忙的,就在街口一爿小綢緞庄。家用什物也是一樣,一有錢多下來就赶緊去買,乘紹甫還沒借給親戚朋友。她賢慧,從來不說什么。她只盡快把錢花掉。這是他們夫婦間的一個沉默的掙扎,他可是完全不覺得。反正東西買到手總比沒有好,但是伍太太看她買東西總有點擔心,出于闊親戚天然的審慎,無論感情多么好。

  “大肚子。”她站在大鏡子前面端相自己的側影,又笑道:

  “都是气出來的。真□,表姐!說‘气漲’,真气出鼓脹病來。

  有時候看電影看到什么叫我想起來了——噯呀,馬上气噠,气噠,電影上做什么都看不見了!”

  气誰?苑梅想。雖然也气紹甫,想必這還是指從前婆媳間的事。听她轉述附近几爿店里人說的話,總是冠以“荀太太”——都認識她。講房東太太叫她听電話,也從來不漏掉一個“荀太太”,顯然對她自己在這小天地里的人緣与地位感到滿足。

  伍太太擱了一圈小橘子在火爐頂上,免得吃了冰牙。新裝的火爐,因為省煤。北邊打仗,煤來不了。家里人又少,不犯著生暖气。吃了一只橘子,她把整塊剝下的橘皮貼在爐蓋的小黑鐵頭上,像一朵朱紅的花。漸漸聞得見橘皮的香味。她倒很欣賞這提早退休的生活。也是因為這些年來吵得太厲害了。實在受夠了。几個孩子就是為苑梅慪气最多。這次回來可怜,老姊妹們說話,虧她也有這耐性一直坐這儿旁听——出了嫁倒反而离不開媽了。跟公婆住哪像自己家里,一比就知道了。受了气也不說,要強——家里本來不贊成。這回子范回來總該可以多賺兩個錢了,可以搬出去住。不然出去住小家似的分租兩間房,一樣跟人合住,倒不跟自己人住,也說不過去。

  底下几個孩子總算爭气,雖然遠隔重洋,也還沒什么不放心的——不放心又怎樣?就連苑梅,女婿不也出洋了?他們父親在香港做生意也蝕本,倒是按月寄家用來,沒短過她的。經常通信,互相稱“二哥”,“四妹”,是照各人家里的排行,也還大方。她自稱“妹”,小字側立一邊。信上提起家產以及銀錢來往的事,有些話需要下筆謹慎,只有他一個人看得懂,免得給婊子看了去——他要是告訴婊子,那是他糊涂——就連孩子們親戚們有些事她也不愿明說,很要費點腦筋。

  自己寫得頗為得意。這在她這一輩子是最接近情書的了。空有一肚子才學,不寫給他又寫給誰呢?正在寫的一封還在推敲,今天約了表姐來,預先收了起來。給她看見這么大年紀還哥呀妹的,不好意思,也顯得她太沒气性,白叫人家代她不平。紹甫給他太太寫信總是稱“家慧姊”,他比她小一歲。

  伍太太看了總有點反感——他還像是委屈了呢!算她比他大。

  又仿佛還撒嬌,是小弟弟。

  “那天有個什么事,想著要告訴你……”伍太太打破了一段較長的沉默,半惱半笑的。是個什么事?親戚家的笑話,還是女佣听來的新聞?是什么果菜新上市,問他們買到沒有?一時偏怎么著也想不起來了。

  荀太太也在搜索枯腸,找沒告訴過她的事。

  “那時候我們二少奶奶生病,請大夫吃了几帖藥,老沒見好。那天我看她把藥罐子扔了,把碎片埋在她院子里樹底下。

  問她干嗎呢,說這么著就好了。我心想,這倒沒听見過。”說罷含笑凝視伍太太。

  伍太太“唔”了一聲,對這項民間小迷信表示興趣。

  “哪知道后來就瘋了,娘家接回去了。”說著又把聲音低了低。

  “哦!大概那就是已經瘋了。”

  “噯。我說沒听見過這話*猵——藥罐子摔碎了埋在樹底下!”望著伍太太笑,半晌又*潰骸八鄧镨親胺瑁秄脱∫菜凳親安!鄙⅓粲忠坏汀!安瘓褪歉艪咸繝吖嫫齓穡*

  苑梅沒留神听,但是她知道荀太太并不是嘮叨,盡著說她自己從前的事。那是因為她知道她的事伍太太永遠有興趣。

  過去會少离多,有大段空白要補填進去。苑梅在學校里看慣了這种天真的同性戀愛。她自己也瘋狂崇拜音樂教師,家里人都笑她簡直就是愛上了袁小姐。初中畢業送了袁小姐一份厚禮,母親讓她自己去挑選,顯然不是不贊成。因為沒有危險性,跟迷電影明星一樣,不過是一個階段。但是上一代的人此后沒机會跟异性戀愛,所以感情深厚持久些。

  但是伍太太也有一次對苑梅說,跟著她叫表姑:“現在跟表姑實在不大有話說了。”

  談到上燈后,忽然鈴聲當當。

  苑梅笑道:“統共這兩個人,還搖什么鈴!”

  是新蓋這座大房子的時候,伍先生定下的規矩,仿照英國鄉間大宅,搖鈴召集吃飯,來度周末的客人在各人房間里,也不必一一去請。但是在他們家還是要去請,因為不習慣,地方又大,樓上遠遠听見鈴聲,總以為是街上或是附近學校。

  來到飯廳里,一只銅鈴倒扣在長條矮櫥上。伍先生最津津樂道的故事是羅斯福總統外婆家從前在廣州經商,買到一只盜賣蘇州寺觀作法事的古銅鈴,陪嫁帶了來,一直用作他家的正餐鈴。

  銅鈴旁邊一只八九寸長的古董雕花白玉牌,吊挂在紅木架上,像個樂器。苑梅見了,不由得想起她從前等吃飯的時候,常拿筷子去噠噠噠打玉牌,催請鈴聲召集不到的人,故意讓她母親發急。父親在家是不敢的,雖然就疼她一個人,回家是來尋事吵鬧的。孩子們雖然不敢引起注意,卻也一個個都板著臉。但是一大桌子人,現在冷冷清清,剩賓主三人抱著長餐桌的一端入座。

  飯后荀太太笑道:“今儿吃撐著了!”

  伍太太道:“那魚容易消化。說是蝦子膽固醇多。現在就怕膽固醇,說是雞蛋更坏了,十個雞蛋可以吃死人。當然也要看年紀,血壓高不高。”

  荀太太似懂非懂地“唔”“哦”應著,也留心記住了。那是她的職責范圍內。

  紹甫下了班來接太太,一來了就注意到折疊了擱在沙發背上的紫紅呢旗袍。

  “衣裳做來啦?”他說。

  她坐在沙發上,他坐在另一端,正結結實實填滿了那角落,所以不會癱倒,但是顯然十分疲倦。從江灣乘公共汽車回家,路又遠,車上又擠,沒有座位。

  “手又怎么啦?”伍太太見他伸手端茶,手指鮮紅的,又不像搽了紅藥水。

  “剝紅蛋,洗不掉。”

  “剝紅蛋怎么這么紅?”

  “剝了四十個。今天小董大派紅蛋,小劉跟我打賭吃了四十個。”

  女人們怔了怔方才笑了。輕微的笑聲更顯出剛才一剎那間不安的寂靜。

  “這怎么吃?噎死了!又不是鹵蛋茶葉蛋。”伍太太心里想他這种体質最容易中風,性子又急,說話聲音這樣短促,也不是壽征。

  說也沒用,他跟朋友到了一起就跟小孩似的“人來瘋”,又愛鬧著玩,又要認真,真不管這些了!

  “所以我說小劉屬狐狸的,愛吃白煮雞子儿。”

  他說話向來是囫圇的。她們几個人里只有伍太太看過《醒世姻緣》,知道白狐轉世的女主角愛吃白煮雞蛋。但是荀太太听丈夫說笑話總是笑,不懂更笑。

  伍太太笑道:“那誰贏了?他贏了?”

  他們脖子一擰,“吭”的一聲,底下咕噥得太快,听不清楚,仿佛是“我手下的敗將”。

  找專家設計的客廳,家具簡單現代化,基調是茶褐色,夾著几件精巧的中國金漆百靈台條几屏風,也很調和。房間既大,几盞美術燈位置又低,光線又暗,苑梅又近視,望過去紹甫的輪廓圓墩墩的——他穿棉袍,完全沒有肩膀——在昏黃的燈光里面如土色,有點麻麻楞楞的,像一座蟻山矗立在那里。他循規蹈矩,在女戚面前不抬起眼睛來,再加上臉上膩著一層黑油,等于罩著面幕,真是打個小盹也几乎無法覺察。

  她們不說他瞌睡,說了就不免要回去。荀太太知道他并不急于想走。他一向很佩服伍太太。

  兩個女人低聲談笑著,仿佛怕吵醒了他。

  “你說要買絨線衫?那天我看見先施公司有那种叫什么‘圍巾翻領’的,比沒領子的好。”伍太太下了決心,至少這一次她表姐花錢要花得值。

  紹甫忽道:“有沒有她那么大的?”他對他太太的衣飾頗感興趣。

  “大概總有吧。”荀太太兩肘互抱著,冷冷地喃喃地說。

  有片刻的沉默。

  伍太太笑道:“我記得那時候到南京去看你們。”

  “那時候南京真是個新气象——喝!”他說。

  在他們倆也是個新天地。好容易帶著太太出來了——生了兩個孩子之后的蜜月。孩子也都帶出來了。他吃虧沒進過學校,找事倒也不是沒有門路,在北京近水樓台,親戚就有兩個出來給軍閥當部長總長的,不難安插他,但是一直沒出來做事。伍太太比他太太讀書多些,覺得還是她比較了解他。

  那次她到南京去住在他們家,早上在四合院里的桃樹下漱口,用蝴蝶招牌的無敵牌牙粉刷牙,桃花正開。一塊去游玄武湖,吃館子,到夫子廟去買假古董——他內行。在上海,親戚有古董想脫手,都找他去鑒定字畫古玩。

  伍太太接他太太到上海來,一住一兩個月,把兩個孩子都帶了來,給孩子們買許多東西,替荀太太做時行的衣服,鑲銀狐的闊西裝領子黑呢大衣,中西合璧的透明淡橙色“稀紡”旗袍,頭發也剪短了,燙出波紋來,耳后掖一大朵洒銀粉的淺粉色假花。眉梢用鑷子鉗細了,鉛筆畫出長眉入鬢,眼神卻怔怔的。有點悵惘。紹甫總是周末乘火車來接他們回去。

  伍家差不多天天有牌局,荀太太還學會了跳舞,開著留聲机學,伍太太跳男人的舞步教她。但是有時候請客吃飯余興未盡,到夜總會去,當然也有男人跟她跳。

  “紹甫吃醋,”伍太太背后低聲向她說。兩人都笑了。

  當時一塊打牌的只有孫太太跟伍太太最知己,許多年后還問起:“那荀太太現在怎么了?馮太太前兩天還牽記她。都說她好。說話那么細聲細气的……”她找不到适當的字眼形容那种——与海派的太太們一比,一种安詳幽嫻。“噢喲!真文气。大家都喜歡她。”

  “那時候還有個邱先生,”伍太太輕聲說,略有點羞澀駭笑。

  孫太太也微笑。那時候一塊打牌的一個邱先生對荀太太十分傾倒。邱先生是孫太太的來頭,年紀也只三十几歲,一表人才,單身在上海,家鄉有沒有太太是不敢保,反正又不是做媒,而且是單方面的,根本沒希望。

  其實,當時如果事態發展下去的話,伍太太甚至于也不會怪她表姐。

  自從晚飯后紹甫來了,他太太換了平日出去應酬的態度,不大開口,連煙都不抽了。倒是苑梅點上一支煙。也是最近悶的才抽上的。頭發扎馬尾,穿長褲,黯淡的粉紅絨布襯衫,男式蓮灰絨線背心,也都不是一套,是結了婚的年青人于馬虎脫略中透出世故。她的禮貌也像是帶點惜老怜貧的意味。坐在一邊一聲不出,她母親是還拿她當孩子,只有覺得她懂規矩,長輩說話沒有她插嘴的份。別人看來,就仿佛她自視為超然的另一個世界的人。

  都不說話,伍太太不得不負起女主人的責任,不然沉默持續下去,成了逐客了。

  講起那天跟荀太太一塊去看的電影,情節有兩點荀太太不大清楚,連苑梅都破例開口,搶著幫著解釋,是男主角喝醉了酒,与引誘他的女人發生關系,還自以為是強奸了她,鑄成大錯。

  紹甫猝然不耐煩地悻悻駁道:“喝多了根本不行呃!”

  伍太太從來沒听見他談起性,笑著有點不知所措。

  苑梅也笑,卻有點感到他輕微的敵意,而且是兩性間的敵意。他在炫示,表示他還不是老朽。

  此后他提起前兩天有個周德清來找他,又道:“他太太在重慶出過情形的。”

  伍太太笑道:“哦?”等著,就怕又沒有下文了。永遠嗡隆一聲沖口而出,再問也問不出什么,問急了還又詫异又生气似的。

  沉默半晌,他居然又道:“那回在重慶我去找周德清,不在家,說馬上就回來,非得要我等他回來吃飯,忙出忙進,直張羅,讓先喝酒等他。等了一個多鐘頭也沒回來,我走了!后來听見說出過情形——喝!”他搖搖頭,打了個擦汗的手勢。

  荀太太抿著嘴笑。伍太太一面笑,心中不免想道:“人又不是貓狗,放一男一女在一間房里就真會怎樣。”但是她也知道他雖然思想很新——除了從來不批評舊式婚姻;盲婚如果是買獎券,他中了頭獎還有什么話說?——到底還是個舊式的人。從前的筆記小說上都是男女單獨相對立即“成雙”——不過后來發現女的是鬼,不然也不會有這种机會。他又在內地打光棍這些年,干柴烈火,那次大概也還真僥幸。她不過覺得她表姐委屈了一輩子,虧他還有德色,很對得住太太似的。

  “你們有日歷沒有?我這里有好几個,店里送的。”

  荀太太笑道:“噯,說是日歷是要人送——白拿的,明年日子好過。”

  “你們今年也不錯。”

  荀太太笑道:“我在想著,去年年三十晚上不該吃白魚,都‘白余’了。今年吃青魚。”

  她沒向紹甫看,但是伍太太知道她是說他把錢都借給人了,心里不禁笑歎,難道到現在還不知道他不會听出她話里有話。

  “苑梅,叫他們去拿日歷——都拿來。在書房里。”

  苑梅自己去拿了來,荀太太一一攤在沙發上,挑了個海景。

  “太太電話。”女佣來了。

  “誰打來的?”

  “孟德蘭路胡太太。”

  伍太太出去了。夫妻倆各据沙發一端,默然坐著。

  “你找到湯沒有?我藏在抽屜里,怕貓進來。”荀太太似乎是找出話來講。

  “嗯,我熱了湯,把剩下的肉絲炒了飯。”他回答的時候聲音低沉,几乎是溫柔的。由于突然改變音調,有點沙啞,需要微咳一聲,打掃喉嚨。他并沒有抬起眼睛來看她,而臉一紅,看上去更黑了些,仿佛房間里燈光更暗了。

  苑梅心目中驀地看見那張棕繃雙人木床与小鐵床。顯然他不滿足。

  “飯夠不夠?”

  “夠了。我把餃子都吃了。”

  伍太太听了電話回來,以為紹甫盹著了,終于笑道:“紹甫困了。”

  他卻開口了。“有一回晚上听我們老太爺說話,站在那儿睡著了。老太爺說得高興,還在說——還在說。噯呀,那好睡呀!”

  “几點了?”荀太太說。

  “還早呢,”伍太太說。

  “我們那街上黑。”

  “有紹甫,怕什么。”

  “一個人走是害怕,那天我去買東西,有人跟。我心想真可笑——現在人家都叫我老太太了!”

  伍太太震了一震,笑道:“叫你老太太?誰呀?”她們也還沒這么老。她自己倒是也不見老,冬天也還是一件菊葉青薄呢短袖夾袍,皮膚又白,無邊眼鏡,至少富泰清爽相,身段也看不出生過這些孩子,都快要做外婆了。苑梅那天還在取笑她:“媽這一代這就是健美的了!”外國有這句話:“死亡使人平等。”其實不等到死已經平等了。當然在一個女人是已經太晚了,不得夫心已成定局。

  “在菜場上,有人叫我老太太!”荀太太低聲說,沒帶笑容。

  “這些人——也真是!”伍太太嘟囔著,有點不好意思。

  “不知道算什么。算是客气?”

  荀太太倚在沙發上仰著頭,發髻枕在兩只手上。“我有一回有人跟。嚇死了!在北京。那時候祖志生肺炎,我天天上醫院去。婉小姐叫我跟她到公園去,她天天上公園去透空气,她有肺病。到公園去過了,她先回去,我一個人走到醫院去。

  這人跟著我進城門,問我姓什么,還說了好些話,嚕里嚕蘇的。大概是在公園里看見我們了。”

  苑梅也見過她這小姑子,大家叫她婉小姐。嬌小玲瓏,長得不錯,大概因為一直身体不好,耽擱了,結婚很晚。丈夫在上海找了個事做,雖然常鬧窮吵架,也還是捧著她,嬌滴滴的。婚前家里放心讓她一個人上街,總也有二十好几了,她大嫂又比她大十几歲。那釘梢的不跟小姑子而跟嫂子,苑梅覺得這一點很有興趣。荀太太是不好意思說這人選擇得奇怪。

  當然這是她回北京以后的事了。那時候想必跟這次來上海剛到的時候一樣,還沒發胖,頭發又留長了。梳髻,紅紅的面頰,舊黑綢旗袍,身材微丰。

  “那城門那哈儿——那城牆厚,門洞子深,進去有那么一截子路黑赳赳的,挺寬的,又沒人,挺害怕。”她已經坐直了身子,但是仍舊向半空中望著,不笑,聲音有點凄楚,仿佛話說多了有點啞嗓子,或是哭過。“他說:‘你是不是姓王?”——他還不是找話說。——嚇死了。我就光說‘你認錯人了’。他說: ‘那你不姓王姓什么?’我說:‘你問我姓什么干什么?’”

  伍太太有點詫异,她表姐竟和一個釘梢的人搭話。她不時發出一聲壓扁的吃吃笑聲,“咯”的一響,表示她還在听著。

  “一直跟到醫院。那醫院外頭都是那鐵欄杆,上頭都是藤蘿花,都蓋滿了。我回過頭去看,那人還扒在鐵欄杆上,在那藤蘿花縫里往里瞧呢!嚇死了!”她突然嘴角濃濃地堆上了笑意。

  沉默了一會之后,故事顯然是完了。伍太太只得打起精神,相當好奇地問了聲:“是個什么樣的人?”

  “像個年生,”她小聲說,不笑了。想了想又道:“穿著制服,像當兵的穿的。大概是個兵。”

  “哦,是個兵,”伍太太說,仿佛恍然大悟。

  還是個和平軍!

  一陣寂靜中,可以听見紹甫均勻的鼻息,几乎咻咻作聲。

  天气暖和了,火爐拆了。黑鐵爐子本來与現代化裝修不調和,洋鐵皮煙囪管盤旋半空中,更寒傖相,去掉了眼前一清。不知道怎么,頭頂上出空了,客廳這一角落倒反而地方小了些,像居高臨下的取景。燈下還是他們四個人各坐原處,全都抱著胳膊,久坐有點春寒。

  伍太太晚飯后有個看護來打針。近年來流行打維他命針代替補藥。看護晚上出來賺外快,到附近几家人家兜個圈子。

  “剛才朱小姐說有人跟。奇怪,這還是從前剛興女人出來在街上走,那時候常鬧釘梢,后來這些年都不听見說了。打仗的時候燈火管制,那么黑,也沒什么。”伍太太說。

  “我有回有人跟,”荀太太安靜地說。“那是在北京。那時候我天天上醫院去看祖志,他生肺炎。那天婉小姐叫我陪她上公園去——”

  苑梅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荀太太這樣精細的人,會不記得几個月前講過她這故事?

  伍太太已經忘了听見過這話,但是仍舊很不耐煩,只作例行公事的反應,每隔一段,吃吃地笑一聲,像給人叉住喉嚨似的,只是“吭!”一聲響。

  苑梅恨不得大叫一聲,又差點笑出聲來。媽記性又不坏,怎么會一個忘了說過,一個忘了听見過?但是她知道等他們走了,她不會笑著告訴媽:“表姑忘了說過釘梢的事,又講了一遍。”不是實在憎惡這故事,媽也不會這么快就忘了——排斥在意識外——還又要去提它?

  荀太太似乎也有點覺得伍太太不大感到興趣,雖然仍舊有條不紊徐徐道來,神志有點蕭索。說到最后“他還趴在那還往里看呢——嚇死了!”也毫無笑容。

  大家默然了一會,伍太太倒又好奇地笑道:“是個什么樣的人?”

  荀太太想了想。“像學生似的。”然后又想起來加上一句:

  “穿制服。就像當兵的穿的那制服。大概是個兵。”

  伍太太恍然道:“哦,是個兵!”

  她們倆是無望了,苑梅寄一線希望在紹甫身上——也許他記得听見過,又听見她念念不忘再說一遍,作何感想?他在沙發另一端臉朝前坐著,在黃黯黯的燈光里,面色有點不可測,有一种強烈的表情,而眼神不集中。

  室內的沉默一直延長下去。他憋著的一口气終于放了出來,打了個深長的呵欠,因為剛才是他太太說話,沒關系。


张爱玲  表姨细姨及其他

林佩芬女士在《书评书目》上评一篇新近的拙著短篇小说, 题作《看张--'相见欢'的探讨》, 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诗, 我看了又笑又佩服, 觉得引得实在好, 抄給读者看:

  一字千改始心安;
  阿婆还是初笄女,
  头未梳成不許看.

  --袁枚·遣兴

  文内提起這故事里伍太太的女儿称母亲的表姊为"表姑", 而不是"表姨", 可见"兩人除了表姊妹之外还有婚姻的关系--兩人都是亲上加亲的婚姻, 伍太太的丈夫是她們的表弟, 旬太太的丈夫也是'亲戚故旧'中的一名."

  林女士实在细心.不过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們表姊妹俩小一岁, 伍太太的丈夫不见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实严格的說來, 此处应作"表姨".她們不过是单纯的表姊妹.写到"表姑"二字的时候我也曾经踌躇了一会, 不是没想到应当下注解.

  我有許多表姑, 表姨一个都没有.我母亲的表姊妹也是我父亲的远房表姊妹, 就也算表姑.我直到现在才想起來是忌讳"姨"字.难道"表"不谐音"婊"字?不但我們家--我們是河北人--在亲戚家也都没听见过"表姨"這称呼.唯一的例外是合肥李家有个女婿原籍扬州, 是亲戚间唯一的苏北人, 他太太跟我姑姑是堂表姊妹, 他們的子女叫我姑姑"表姨娘".当时我听着有点刺耳, 也没去研究为什么.固然红楼二尤也是贾蓉的姨娘--已婚称"姨妈", 未婚称"姨娘"没错, 不过《红楼梦》里小辈也称姨娘为"姨娘".想必因为作妾不是正式结婚, 客气的尊称只好拿來作为未婚的姨母看待.

  我母亲是湖南人, 她称庶母"大姨二姨".我舅母也是湖南人.但是我舅舅家相当海派, 所以表姊妹們叫舅母的妹妹"阿姨"--"阿姨"是吴语, 近年來才普及--有"阿姨"的也只此一家.

  照理"姨妈"這名词没有代用品, 但是据我所知, "姨妈"也只有一个.李鸿章的长孙续娶诗人杨云史的妹妹, 小辈都称她的姊姊"大姨妈".杨家是江南人--常熟?

  但是我称我继母的妹妹"大姨""八姨九姨"以至於"十六姨".她們父亲孙宝琦有八个儿子, 十六个女儿.孙家仿佛是江南人--我对這些事一向模糊--虽然都一口京片子非常道地.

  此外我們這些亲戚本家都來自华北华中与中南部.看來除了风气较开放的江南一隅--延伸到苏北--近代都避讳"姨"字, 至少口头上"姨""姨娘"的称呼已经被淘汰了, 免与姨太太混淆.

  闽南话"细姨"是妾, 想必福建广东同是称"小"作"细".现在台湾恐怕不大有人称妻妹为小姨了.

  三○年间张资平的畅銷小说, 有一篇写一个青年与他母亲的幼妹"云"姨母恋爱."云姨母"显然不是口语, 這称呼很怪, 非常不自然, 是为了避免称"云姨"或"云姨娘".即使是文言, 称未婚少女为"姨母"也不对.张资平的小说外表很西式, 横行排字, 书中地点都是些"H市""S市", 也看不出是否大都市, 无法推测是汉口上海还是杭州汕头.我的印象是作者是内地人, 如果在上海写作也是后來的事.他显然对"姨"字也有过敏性.

  "表姑""表姨"的纠纷表过不提, 且說《相见欢》這篇小说本身, 似乎也应当加注解.短短一篇东西, 自注這样长, 真是个笑话.我是实在向往传统的白描手法--全靠一个人的对白动作与意见來表达个性与意向.但是向往归向往, 是否能做到一兩分又是一回事了.显然失败了, 连林女士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相见欢》中的旬绍甫.

  ①对他太太的服饰感到兴趣, 虽然他不是个娘娘腔的人; ②认为盲婚如果像买奖券, 他中了头奖; ③跟太太說话的时候语声温柔, 与平时不同; ④虽然老夫老妻年纪都已过中年, 对她仍旧有强烈的欲望; 是爱她太太.至於他听不懂她的弦外之音, 又有时候說话不留神, 使她生气, 那是多数粗豪的男子的通病.

  這里的四个人物中, 伍太太的女儿是个旁观者.关於她自己的身世, 我們只知道她家里反对她早婚, 婚后丈夫出国深造, 因为无法同去, 這才知道没钱的苦处.這并不就是懊悔嫁了个没钱的人, 至少没有悔意的迹象, 小夫妻俩显然恩爱.不过是离愁加上面对现实--成长的痛苦.

  伍太太有兩点矛盾:

  ①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 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 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 较罗曼谛克; ②因为她比旬太太有学识, 觉得还是她比较能了解绍甫为人--他宁可在家里孵豆芽, 不給军阀做事, 北伐后才到南京找了个小事.但是她一方面还是对绍甫处处吹毛求疵, 对自己的丈夫倒相当宽容, "怨而不怒", --只气她的情敌, 心里直骂"婊子", 大悖她的淑女形象--被遗弃了还乐於給他写家信.

  显然她仍旧妒恨绍甫.少女时代同性恋的单恋对象下嫁了他, 数十年后余愤未平.倒是旬太太已经与现实媾和了, 而且很知足, 知道她目前的小家庭生活就算幸福的了.一旦绍甫死了生活无着, 也准备自食其力.她对绍甫之死的冷酷, 显示她始终不爱他.但是一个人一辈子总也未免有情, 不过她当年即使对那恋慕她的牌友动了心, 又还能怎样?也只好永远念叨着那钉梢的了.

  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 尽管看不见火, 只偶尔冒点烟, 并不像林女士說的"槁木死灰", "麻木到近於无感觉".這种隔阂, 我想由來已久.我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 但是"意在言外""一說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 我們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說來, 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林女士在引言里說我的另一篇近作《色, 戒》--女主角的名字才谐音为"王佳芝"?)

  使我联想到中国时报"人间"副刊上曾经有人說我的一篇小说《留情》中淡黄色的墙是民族观念--偏爱黄种人的肤色--同属红楼梦索隐派.当然, 连红楼梦都有卜世仁 (不是人) , 贾芸的舅舅.但是当时还脱不了小说是游戏文章的看法, 曹雪芹即使不同意, 也不免偶一为之.时至今日, 还幼稚到用人物姓名來骂人或是暗示作书宗旨?

  此外林女士还提起《相见欢》中的观点問题.我一向沿用旧小说的全知观点羼用在场人物观点.各个人的对话分段.

  這一段内有某人的对白或动作, 如有感想就也是某人的, 不必加"他想"或"她想".這是现今各国通行的惯例.這篇小说里也有不少這样的例子.林女士单挑出伍太太想的"外国有這句话: '死亡使人平等.'其实不等到死已经平等了.当然在一个女人是已经太晚了......"指为"夹评夹叙", 是"作者对小说中人物的批判", 想必因为原文引了一句英文名句, 误认为是作者的意见.

  伍太太"一肚子才学" (原文) , 但是没說明学贯中西.伍太太实有其人, 曾经陪伴伍先生留学英美多年, 虽然没有正式进大学, 英文很好.我以为是题外文章, 略去未提.倘然提起过, 她熟悉這句最常引的英语, 就不大至於显得突兀了.

  而且她女儿自恨不能跟丈夫一同出国, 也更有來由.以后要把這一点补写进去, 非常感谢林女士提醒我.


当张爱玲与亦舒相遇,会发生什么事情?   

亦舒在杂文里多次写过张爱玲,师太迷们人尽皆知;而张爱玲对亦舒,会有怎样的评价?(张爱玲看人,实在不如她的文笔那么透彻、玲珑,几乎可判不及格。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胡兰成。)   

最近读了宋以朗整理宋淇、邝文美身前记录张爱玲聊天和书信的《张爱玲私语录》,张爱玲对亦舒的评价可见端倪。   

1985年,亦舒的散文集《舒服集》发表,里面收录了一篇《胡兰成的下作》。全文如下:   

央人拿来《今生今世》看毕。我十分孤陋寡闻,根本没听过胡兰成这名字,香港长大的人哪里知道这许多事,恐怕都觉得陌生,所以看过之后觉得这胡某人不上路,张爱玲出了名,马上就是他的老婆,书中满满的爱玲,肉麻下作不堪,这种感觉是读者的感觉,张爱玲或是潇洒的女性,与众不同,不介意有人拿她当宣传。   所谓丈夫,是照顾爱护抚养妻子的人,愿意牺牲为妻子家庭共过一辈子的人,自问做不到这些,最好少自称是人家的丈夫。胡某人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时间前后只两三年,张爱玲今年已经五十六岁,胡某于三十年后心血来潮,忽然出一本这样的书,以张爱玲作标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读者只觉得上路的男人觉不会自称为“张爱玲的丈夫”。女人频频说“我是某某的太太”,已经够烦的,何况是这种男人,既然这门事是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埋在心底作个纪念又何不可。   

由此想到作女人是难的,默默无闻做个妻子,迟早变男人口中“我太太不了解我”,挣扎的有名有姓,又被人横加污辱。张爱玲名气大,即使现在出本书叫“我与张爱玲”销路也还是好的。胡某一方面把他与张氏的来龙去脉说了,一方面炫耀他同时的,过去的,之后的女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都算是他的老婆,表示他娶过的不止张爱玲一女,算算日子,胡某现在七十多岁,那种感觉于是更加龌龊,完全是老而不死是为贼,使人欲呕。   

近年来我的脾气真是好得不得了,是以杂文更加淡而无味,一派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样子。可是这一次真动了气,连带非常厌恶半桶子水所谓写作的人,连自己也讨厌到极点,小说搁在那里是决写不下去了。不管张爱玲本人的心思怎样,勿理她是不是当时年少无知,反正如果她选的是一个原子物理学家,决不会有今天这种事。   

然后在吃饭的时候,对母亲说:“怎么天下有你福气这么好的女人。”说的真是实话,此刻只觉得张爱玲文章写得再好,心地再宽清磊落,她的幸福也决不是中国或全世界女人传统的幸福。   

1976年12月6日,宋淇在给张爱玲的信中附了亦舒这篇大骂胡兰成的文章,称亦舒为“阿妹”(不知此称呼的来历),并向张爱玲介绍:“阿妹”即“亦舒”,宁波人,心中有话即说。张爱玲收信后很快回信,在12月15日给宋淇的信中淡淡一句:阿妹骂胡兰成的一篇也真痛快。   


亦舒散文集《自白书》

        约一年前我替星岛写过短文,说张爱玲不该再写了,没登出来――何锦玲太小心,却不知稿费既养不活人,如果作者连畅所欲言的机会都没有,那还不如不写。

  今夜读皇冠杂志(东南亚版第十四卷第二期)中的《相见欢》,更觉爱玲女士不应复出。我有我的道理,一一细说。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

  爱玲女士曾说,抄她文字文笔的人不少,以致她猛然一瞧,仿佛是做梦时写的(大意)。抄她的人是极多,可是大都能青出于蓝,把三十年前的张爱玲时代化鲜明简化,读者看惯抄袭的货色,反而觉得如假包换的张爱玲难以接受,像以下这一段: “荀太太……织锦缎丝绵袍穿在身上一匝一匝,像盘着条彩鳞大蟒蛇……别人是鹅行鸭步,是她就是个鸳鸯……鹅蛋脸红红的,像咸鸭蛋壳里透出蛋黄的红影子……”

  请原谅我贫嘴,我觉得这一段像到了动物园,又像早上吃泡饭:咸鸭蛋都用上了。   批评张爱玲真需要伟大的勇气,无畏的精神,中国人迷信名字,连胡金铨这种唬洋人的武侠片,尽见开门关门与跑步的“空山灵雨”,都被捧成经典,斗胆碰张爱玲的恐怕要受乱石打死。

  可是张爱玲女士真的过时了。

  两位中年太太“相见欢”,说的尽是家中噜里噜苏事!家又在上海虹口,看的电影叫《醒世姻缘》,香港还在闹共产党――试问三十岁以下的读者怎么会有共鸣?

  当然,年轻人也看孟子论语、聊斋志异,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圣经,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反而吓个半死,我看这些名著,完全是叶公好龙式的,不过是一种怀念的姿势,最好是能够永远怀念到底,只当读小型红楼梦。

  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由此可知,复出是万万不可的,要不写它一辈子,认了命。

  我始终不明白张爱玲何以会再动笔,心中极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究竟是为什么?我只觉得这么一来,仿佛她以前那些美丽的故事也都给对了白开水,已经失去味道,十分悲怆失措。世界原属于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这是不变的定律。 "


克社會專欄     《觀念太落後》     邁克   2010.10.15

《張愛玲私語錄》裏收輯的信件,亦舒統共出現了兩次。首次是七六年倪女士讀了《今生今世》,在專欄把胡某罵個狗血淋頭,『不管張愛玲本人的心思怎樣,勿理她是不是當時年少無知,反正如果她選的是一個原子物理學家,決不會有今天這種事』,盡責的經理人寄剪報讓住在美國的當事人過目,她回以『也真痛快』。第二次是七九年,倪就剛出爐的《相見歡》發表偉論,『整篇小說約兩萬許字,都是中年婦女的對白,一點故事性都?有,小說總得有個骨幹,不比散文,一開始瑣碎到底,很難讀完兩萬字,連我都說讀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還是欣賞的』。乖乖不得了,宋淇當時不過五十七歲,被人在公共空間白紙黑字尊稱『老先生』,條氣無論如何唔順,寄影印本給張時順便傷春悲秋:『不知為什麼不肯放過我,好在我這一陣修行得道行很深,決不會理她。倒是文章中稱我為「老先生」使我一凜....』

善解人意的愛玲女士回信送上溫暖安慰,『中國人對老的觀念太落後,尤其是想取而代之的後輩文人』,連消帶打一語雙關。這封信精警的除了『粉絲等於包袱』論,還有『亦舒罵《相見歡》,其實水晶已經屢次來信批評《浮花浪蕊》《相見歡》《表姨細姨及其他》,雖然措辭較客氣,也是恨不得我快點死掉,免得破壞 image』。你看,多麼通透,多麼磊落,已經完成《小團圓》的她,基本上準確預見了一般讀者的反應。從廣泛學術角度來說,張後期作品有刻意破壞前期作品的傾向:你以為我是個只會講傳統故事的閨秀才女?哈哈哈,咱們走着瞧!

克社會專欄     《張開大嘴巴》    邁克   2010.10.16

舒數落《相見歡》的文章雖然不長,但錯誤百出,粗疏程度直逼半文盲,奇怪這麼多年似乎從沒被揪出來清算─可見她的讀者汪涵海量,容忍近年淡而無味的流水帳不說,還大方慷慨既往不究。看在我們這些喜歡叻唔切指口篤鼻人緣又欠佳的稿匠眼裏,羨慕到流口水之餘,唯有當上了寶貴一課,以後振振有詞嘲笑人家開私家動物園或者一大清早鹹鴨蛋送泡飯,先謹慎擦乾淨近視眼鏡才張開大嘴巴。

她力陳張愛玲不該復出,原因是追不上時代,「張愛玲的作品無疑可以點綴生活,如一對罕見的白底藍花古瓶,可是現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產起來─該怎麼辦?如把它當古玩,明明已大大貶了值;當新貨,它偏偏又過了時」。那兩年張只發表了三個短篇,如假包換兩年抱三,何「大量生產」之有?這還罷了,指兩個喋喋不休的主角「家又在上海虹口,看的電影叫《醒世姻緣》,香港還在鬧共產黨」,才真嗚呼哀哉。荀太太由北京遷移上海,「先在虹口租了間房」,因為鼠患走為上着,常常自誇「現在搬的這地方好」,分明不是家住虹口。「她們幾個人裏只有伍太太看過《醒世姻緣》,知道白狐轉世的女主角愛吃白煮雞蛋」,說的不會不是明朝西周生的百回小說,倪女士矇查查闖進電影院,顯然錯過了句子內置的幽默。而「戰後香港畸形繁榮,因為鬧共產黨,敏感的商人都往香港發展」,有本事讀成「香港還在鬧共產黨」,笑到連個服字都寫不出。百彈齋主開壇作法,挑出三根骨頭竟沒有一根是對的,還好意思拍拍心口說自己「有道理」?

克社會專欄     本來無一物》       邁克     2010.10.17

「一點故事性都沒有」果真是小說的致命傷?普通讀者的確有這樣謙卑的要求,《紅樓夢》後四十回的文字與前三分二判若雲泥,他們可不計較,一心掛住追看寶哥哥和林妹妹的下場;寫流行小說的作家天天奉旨製造奇情,務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自然也認為不好有三無故事為大。可是我們都知道,小說基本上有 romance和 novel之別,各有各的規則和標準,拿衡量重量的儀器評估長度,根本捉錯用神。亦舒以零敘事為理由釘死《相見歡》,只不過顯示她創作觀的淺窄,有點像麥當娜水過鴨背聽了一次瑪莉亞卡拉絲唱《 Casta Diva》,就咿哇鬼震疾呼「好惡頂呀,冇 disco beat嘅,唔該收聲啦阿婆」,你要和她計較,必須由歌劇入門講起,太費時失事了。何況,倪女士不是說「世界原屬於早上七八點鐘的太陽」嗎,有心機和閒情,倒不如去大專開堂課,莘莘學子就算在班房大被同眠,起碼交足學費。

《相見歡》是什麼內容?兩個中年婦女下午坐在家裏打牙骹,天南地北言不及義,數月後再聚,不知怎的又提起同一件芝麻小事,「一個忘了說過,一個忘了聽過」,忽然就完了。習慣連續劇那種密密死人冧樓的節奏,確實很難想像本來無一物如何惹得二十多頁塵埃,但張的明鏡偏偏照出迂迴曲折的世態人情,讀着教人又笑又嘆。也不說擔正的表姐妹寫得多玲瓏了,就是作陪客的荀先生和「飛黃騰達起來,就不對了」的伍先生,也立體得如在目前。三段濃縮的半生緣,順便還兜截了《留情》的米先生和《紅玫瑰與白玫瑰》的佟振保,簡直應接不暇哩,怎麼會嫌沒有故事性?


張愛玲的相見歡到底在講什麼?

張愛玲的「相見歡」還是可見筆力非凡。荀太太與伍太太都是庸俗之人,然而有著中國人特有的忠厚寬和平穩。她們的是「後天而奉天時」的順,所謂對命運的屈服卻又不可一概而論。

  荀太太伍太太都有委屈而無怨尤,有時也說說自己所受的委屈吐吐氣,但也不過是這樣說說罷了,其實並沒有記恨的。荀太太說起借錢給窮親友,多少有點替自己撐面子,亦有點幸喜自己的狀況較好。這種艱辛裡出來的沾沾自喜實在相當莊嚴,不可只以淺薄視之。她對窮親友只覺把他們無可奈何,倒也沒有卑視窮人之意的。這些,與其說因於道德,毋寧是出於自然的情意。

        荀太太伍太太的年齡離青春已遠,兩人對頭上生出了白髮的那一段淡淡的實際的說話,只是有光影姿態之異罷了。荀太太的一點點剩餘的女人的相貌的自尊心,快要在記憶裡淡了遠了,但亦還是尊貴的──生為女人身的尊貴,帶點可憐兒的。伍太太生得不好看,而她對自己的相貌亦有一種隨和。她與荀太太兩人的那份情誼還是沉甸甸的有金玉之情的感覺,雖然在世故中已快要成為不足道的了。

  卻說「相見歡」裡的那荀太太與伍太太,因打仗避地上海,遷就著過生活,而於這時代一無怨言,也不求甚解,有這樣一種順從而與卑屈又兩樣,與無知識也有些差別。這是中國人才有的大順,「後天而奉天時」的大眾若譬如海水,則「先天而天弗違」的英雄美人可比是浪花。伍太太比較有錢,見得深厚些,荀太太比較貧薄,所以特要表現自己,即是對時代的逆來順受的遷就生活中,亦仍可以有各人的個性。這兩個老婦人夾著一位年輕的婦人婉梅,更見得敗花殘葉的無可奈何,然而還是值得依惜,珍重。

        西洋的老婦人多變得乖戾固執,他們沒有中國人的那種順,西洋的革命也沒有中國的革命是對天的。易經的兩句話,「先天而天弗違」便是樂,「後天而奉天時」便是禮,二者不可只要其一。宋儒只講順,現在我們講反,但是我們同時必要學禮,如孔子的問禮於老子,老子原也是極知禮的。荀太太伍太太決不與西洋的老婦人同,讀西洋小說最可知之。荀太太的小氣與自炫,與西洋的個人主義的不同。

        宋儒講先天,只知說先天之性,而不知一個反字。宋儒教人順從禮教,而不知我們順禮,乃是以禮順天,若只知順禮,那就迂了。我們知此則知禮儀之美,戀愛也要約於禮。

  左傳有晉文公為公子時,出亡於狄,在狄十二年,而至齊,在齊國住了下來他又不肯走了,是部下設計纔把他載在車上離了齊國。晉文公是五霸之一,那樣的英雄,而隨遇而安,這就是一個順字。陶淵明的知足即亦是於此有其相共通者。荀太太伍太太的順從環境,所以與英雄美人同是一代之人。張愛玲寫「相見歡」,於此似乎缺少點出一筆。但是點明最難,弄得不好,會成了說明而不是文學了。此是文章作者的覺,故能不加解說,而自然明白。

        詩文的點明是一個大問題。最好是自然明白,不加點明,如唐詩「君家何處住,妾住在橫塘,停舟暫借問,或恐是同鄉」,昔年有夏瞿禪先生,贊為「不著一字,光景無窮」。但也不可一概而論。詩經與漢賦即多是點明的。比起日本的古歌與俳句,中國的古詩多是帶議論的。細想想,這倒是文學的正宗。原來其它各種藝術如建築、陶器、音樂等皆其造形即是一切,不可能再有自己說明,惟詩文可以自己說明,此所以中國文學不同於一般藝術,而稱為禮樂文章。

  有云「曲終奏雅」,如漢賦寫遊獵之盛,兩京的閎麗,而歸結於要行王道,即是把方纔所寫的美好的東西,一一還它一個價值,此就是點明。作者是自己在世人世事之中,而同時有如神在看自己,看世人世事。

        林佩芬女士在《書評書目》上評一篇題作《看張—— 『相見歡』的探討》,篇首引袁枚的一首詩,看了又笑又佩服,覺得引得實在好:

  一字千改始心安;阿婆還是初笄女,頭未梳成不許看。

  ——袁枚遣興文內提起這故事裡伍太太的女兒稱母親的表姊為「表姑」,而不是「表姨」,可見「兩人除了表姊妹之外還有婚姻的關係——兩人都是親上加親的婚姻,伍太太的丈夫是她們的表弟,旬太太的丈夫也是『親戚故舊』中的一名。」

  林女士實在細心。不過是荀太太的丈夫比她們表姊妹倆小一歲,伍太太的丈夫不見得也比太太年青。

  其實嚴格的說來,此處應作「表姨」。她們不過是單純的表姊妹。


宋以朗:〈相见欢〉究竟想说什麽?

张爱玲的短篇小说〈相见欢〉初刊於1978年《皇冠杂志》。没有什麽故事性,整个短篇主要写上海解放後两个中年表姊妹──荀太太和伍太太──在闲聊往事,伍太太女儿苑梅一直在旁观看,结尾是荀太太讲一个自己在北京时被兵跟踪的故事,伍太太仿佛听了,几个月後荀太太好像忘记自己讲过,再讲一遍,而伍太太也好像忘记自己听过──苑梅觉得很震动。这类小说自然是曲高和寡的,大家都弹多於赞。

要了解当时的读者反应,最简单的途径是看看张爱玲的〈表姨细姨及其他〉一文。这篇文章初刊於1979511日《联合报》副刊,是为了回应林佩芬的〈看张——〈相见欢〉的探讨〉而写的。在〈表姨细姨及其他〉中,张爱玲已很有洞见地指出一般读者看不懂〈相见欢〉的原因:〔小说〕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于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1]

当时的读者反应,还可参考我父亲宋淇在1979819日写给张爱玲的信,他说:附上影印短文一篇 ,衣莎贝即亦舒,一向喜欢你的作品,这次忍不住了,发了一阵牢骚,可是不知为什麽不肯放过我,好在我这一阵修行得道行很深,决不会理她。可见中国读者的口味始终停留在melodrama〔煽情的通俗剧〕阶段,不是生癌就是自杀,就是出走,所以琼瑶可以一册册的写下去了。倒是文章中称我为老先生使我一凛,想:自己到了退休年龄,真是老了。

我父亲这样说,倒让我想起〈相见欢〉提到荀太太有一回在菜场上给人呼作老太太,伍太太得悉时也震了一震。现实和小说似乎相互呼应。

亦舒那篇短文是〈阅张爱玲新作有感〉[2],也许它很能代表当时(甚至现在)一般读者的感想,这里就节录几句供大家参考: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两位中年太太相见欢,说的尽是家中噜里噜苏事!家又在上海虹口,看的电影叫《醒世姻缘》,香港还在闹共产党――试问三十岁以下的读者怎么会有共鸣?

亦舒这短文其实充斥错误,最明显是把〈相见欢〉中提及的中国著名旧小说《醒世姻缘》误当电影,确实是无知者无畏。我因为在2010年出版的《张爱玲私语录》中节录过亦舒这篇短文,结果给迈克见到,诱发他在同年写了一篇专栏文章〈张开大嘴巴〉,一开始便把亦舒这篇写了三十一年的书评炮轰得体无完肤:亦舒数落〈相见欢〉的文章虽然不长,但错误百出,粗疏程度直逼半文盲,奇怪这麽多年似乎从没被揪出来清算──可见她的读者汪涵海量,容忍近年淡而无味的流水帐不说,还大方慷慨既往不究。[3]然後便把她的错误逐个清算,这里就略过不谈了──这大概也算是因果循环。

张爱玲收到我父亲的信後,在197994日作覆:亦舒骂〈相见欢〉,其实水晶已经屡次来信批评〈浮花浪蕊〉〈相见欢〉〈表姨细姨及其他〉,虽然措辞较客气,也是恨不得我快点死掉,免得破坏image〔形象〕。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不过这次带累Stephen〔宋淇〕。中国人对老的观念太落後,尤其是想取而代之的後辈文人。可见不喜欢〈相见欢〉的,决不止亦舒一个。

问题是:既然〈相见欢〉的故事这麽弱,张爱玲不可能预料不到读者反应,那为什麽还坚持要写呢?真是江郎才尽吗?到1983年,张爱玲出版《惘然记》,她在序中说,〈色,戒〉丶〈相见欢〉和〈浮花浪蕊〉都是一九五O年间写的……这三个小故事都曾经使我震动,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甚至于想起来只想到最初获得材料的惊喜,与改写的历程,一点都不觉得其间三十年的时间过去了。[4]然则似乎平淡如水的〈相见欢〉,到底有什麽使张爱玲震动得甘心一遍遍改写这么些年呢?

自〈相见欢〉刊出算起来,三十多年又过去了,不喜欢它的读者,自然说不出有什麽震动之处,偶然有欣赏它的,又是否看到张爱玲的用心何在呢?

迈克自然是喜欢〈相见欢〉的。他在2010年另一篇短文〈本来无一物〉 中如此赞赏〈相见欢〉:张的明镜偏偏照出迂回曲折的世态人情,读着教人又笑又叹。也不说担正的表姐妹写得多玲珑了,就是作陪客的荀先生和飞黄腾达起来,就不对了的伍先生,也立体得如在目前。三段浓缩的半生缘,顺便还兜截了〈留情〉的米先生和〈红玫瑰与白玫瑰〉的佟振保,简直应接不暇哩,怎麽会嫌没有故事性?[5]我不怀疑迈克看得懂张爱玲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但他始终没有具体点出是什麽令张爱玲震动。

颜择雅是另一位欣赏〈相见欢〉的作家。她在2013年发表了一篇〈张爱玲一题三写——析〈留情〉丶〈相见欢〉丶《同学少年都不贱》〉,比较了三篇张爱玲的小说,居然得出了一个前所未闻的结论:一九七八发表的〈相见欢〉丶二OO四问世的《同学少年都不贱》都是〈留情〉的脱胎换骨。颜择雅的主要理由是:这三篇是一幅三联画,主题都是女人的同性关系,这关系在〈留情〉是竞争,在〈相见欢〉是认同,在《同学少年都不贱》则变成幻想投射。[6]

 颜择雅在文章中,特别分析伍太太(小说已交代了她倾慕貌美的荀太太)的想法,试图点破张爱玲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例如说伍太太视荀先生为情敌,甚至恨不得他早点死掉:在〈相见欢〉,不只荀太太预做假设要是绍甫死了,连伍太太也盼望荀先生别太长寿。荀先生夸自己吃下四十颗红蛋相当神勇,伍太太就一厢情愿暗想他要中风。[7] 又说:伍先生带情妇去香港,如果有伤她的心,为什么她期待短寿的是荀先生,不是伍先生?可见伍太太对婚姻并不有怨。〔……〕现今她唯一心愿就是荀太太快搬来住,但这必须等荀先生死,这点不可说,因此只能沉默。[8]颜择雅这样分析,似乎就是为了突显伍太太对荀太太的同性恋爱。

对於张爱玲的其他弦外之音,颜择雅是这样诠释的:〈相见欢〉有一条草蛇灰线,就是伍太太三番两次称赞荀太太的婚姻:绍甫现在好多了。不是巴望他别长寿吗,怎么还称赞?第二次改用问句:他现在不是很好吗?第三次是保留口吻:你们今年也不错。仔细看这三次,都是荀太太嫌丈夫,伍太太不知怎么接,就一句称赞。因此三次都是棉里藏针,伍太太真正想的是:你那先生糟透了。’”[9]

我觉得颜择雅把〈留情〉视为〈相见欢〉的蓝本,再用同性恋爱的角度去分析整篇小说,观点确实很独特,但这是否张爱玲真的要表达的东西呢?颜择雅分析得很仔细,但可能是太仔细,以致很多文本意图都在迂回曲折的诠释中隐没了。举一个例, 颜择雅说:〈相见欢〉中的荀太太也有性炫耀,她讲被兵跟踪,讲一次意犹未尽,几个月后又讲一次,这是跟好姊妹分享自己的桃花八卦。〈留情〉中的杨太太也想用同样方式跟敦凤套交情,差别是敦凤还没听就反感,伍太太却听两遍依然津津有味。[10]

伍太太却听两遍依然津津有味?让我们直接看看张爱玲在〈相见欢〉怎麽写吧。伍太太第一次听:伍太太有点诧异,她表姐竟和一个钉梢的人搭话。她不时发出一声压扁的吃吃笑声,的一响,表示她还在听着。[11]表示她还在听着就是所谓夹缝文章,意在言外──真是听着就不必刻意表示了。

  伍太太第二次听时,张爱玲已经写得非常直接:伍太太已经忘了听见过这话,但是仍旧很不耐烦,只作例行公事的反应,每隔一段,吃吃的笑一声,像给人叉住喉咙似的,只是吭!一声响。还担心读者不明白,张爱玲紧接着即写出苑梅的观感:苑梅恨不得大叫一声,又差点笑出声来。妈记性又不坏,怎么会一个忘了说过,一个忘了听见过?但是她知道等他们走了,她不会笑着告诉妈:表姑忘了说过钉梢的事,又讲了一遍。不是实在憎恶这故事,妈也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排斥在意识外——还又要去提它?[12]

  这已经不是夹缝文字,而是坦荡荡的说破了。在〈表姨细姨及其他〉中,张爱玲更特别自注:伍太太有两点矛盾:1 痛心她挚爱的表姊彩凤随鸦,代抱不平到恨不得红杏出墙,而对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当是因为前者是经由社交遇见的人,较罗曼谛克[13]。然则荀太太那个钉梢的故事,伍太太是每一次听都觉得反感,以致排斥在意识外,跟颜择雅所谓伍太太却听两遍依然津津有味刚好相反。

  最诡异的是,颜择雅在文章中明明说:要讨论〈相见欢〉,一定要提〈表姨细姨及其他〉一文。为什麽她好像对张爱玲自己的解读视而不见呢?我想起张爱玲在同文说: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颜择雅这篇文章的问题,也许就是太喜欢解谜了,於是钻了牛角尖而不自知。其实张爱玲的文章从来都没有什麽达文西密码要解。

  那麽〈相见欢〉的重点,即张爱玲感到震动之处究竟是什麽呢?其实在小说结尾己经写得很清楚了,在场者就只有苑梅感到震动:苑梅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苑梅恨不得大叫一声,又差点笑出声来。[14]伍太太对钉梢的故事感到鄙夷不屑,因此不记得听过,张爱玲已经解说了,但荀太太呢?小说写苑梅的想法:荀太太这样精细的人,会不记得几个月前讲过她这故事?[15]又作何解释呢?

  这就真正考验读者是否看得出那条草蛇灰线了。荀太太根本不是第一次把旧事说了又说,小说开场不久,就写道:“‘他们荀家就是这样。荀太太眼睁睁望着她微笑,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就彷佛是第一次告诉她这秘密。[16]彷佛是第一次,即不是第一次了。隔了两句,又写荀太太又像是第一次含笑低声吐露云云,再强调一次荀太太的说话习惯。

  小说其後写两人找话题,说:荀太太也在搜索枯肠,找没告诉过她的事。[17] 既然要搜索枯肠,即是说早就没什麽新鲜事可谈了。那麽荀太太可以怎样呢?小说之後写:苑梅没留神听,但是她知道荀太太并不是唠叨,尽着说她自己从前的事。那是因为她知道她的事伍太太永远有兴趣。[18]她知道她的事伍太太永远有兴趣”── “她知道指荀太太知道──也不完全等同客观事实。事实是,伍太太也有一次对苑梅说,跟着她叫表姑:现在跟表姑实在不大有话说了。’”[19]但荀太太既以为自己的事伍太太永远有兴趣,那就不必太在意什麽话说过,什麽话未说过了,反正就是有兴趣。但伍太太显然对钉梢的故事没有兴趣,所以两次都只用吃吃笑声表示她还在听着

由此可见,我们只要把小说一路下来对荀太太的描述捉置一处,串连起来,自然不难理解她为什麽会把结尾那故事说两遍了。

  那麽荀太太是否真的忘记自己说过钉梢的故事呢?也许吧,因为正如我前面所说,她不必记住自己说过什麽;但她也不一定真的忘记,因为她以为即使再说一遍,伍太太也会感兴趣的。况且荀太太本人也可能沉醉在那疑似的罗曼斯中,下意识又忍不住想多炫耀一次。旁观者苑梅没有进入荀太太的内心,是因为作者张爱玲也觉得根本没有这必要──只要读者能看通那草蛇灰线,自然会自行找到合理解释,也不一定只有一种解释。

  但这还不是所有的弦外之音。如果荀太太和伍太太都不约而同压抑了自己的记忆,这又有什麽值得震动呢?当然,这本身也是一件趣事,但张爱玲需要酝酿三十年才写出来吗?她要酝酿的,其实是那核心事件发生前角色的所有对话丶动作丶神情丶思想,只要有一件不对,最後的事件便会丧失应有的震撼力。你要将小说的整体结构丶人物经历和性格都弄通了,才会明白那高潮事件的真正意义:漂亮的荀太太彩凤随鸦,丑小鸭伍太太的丈夫又有了别的女人,这两个女人中年将尽,其实已经没有将来了,於是见面时就只好将老调一遍又一遍重弹──她们的新闻尽是往事,而未来也行将在回忆中消逝。她们俩是无望了[20],〈相见欢〉高明之处,就是用一种极含蓄丶压抑的手法写出两个女人的绝望处境;从这角度看,所有似乎东拉西扯的话都立即获得了意义,这就是我所理解的〈相见欢〉。我也觉得很震动。

  那麽张爱玲本人又怎样说呢?我不免又要去查一查家中的书信,结果给我发现〈相见欢〉原题为〈往事知多少〉,而张爱玲在19771031日写给我父亲的信中,不但已解释了是什麽令她非常震动,更交代了故事的一点来源,她说:〈往事知多少〉的来源,是我在大陆的时候听见这两个密友谈话,一个自己循规蹈距,却代这彩凤随鸦的不平得恨不得她红杏出墙,但是对她仅有的那点不像样的罗曼斯鄙夷冷漠,几个月後(’52)春她又念念不忘讲了一遍,一个忘了说过,一个忘了听见过。我在旁边几乎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她们都不是健忘的人。──伍太太是实在憎恶这故事,从意识中排斥了出去,这一点似应设法达出。──伍太太二次反应相同,可见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我非常震动。伍太太并不是不关心外界,不过她们俩的交情根本是怀旧的,所以话题永远是过去,尤其是荀太太的过去,因为她知道她当年的admirer(仰慕者)永远感到兴趣。


图:19771031日,张爱玲致信宋淇,谈到《往事知多少》的来源。

  这就是〈相见欢〉的重点了。小说刊载了三十多年,有多少读者甚至张学家能正确解读出来呢?


[1] 张爱玲,〈表姨细姨及其他〉,收入《惘然记》(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129-130

[2] 〈阅张爱玲新作有感〉已收入亦舒《自白书》(香港:天地图书出版社,1981)

[3] 迈克,〈张开大嘴巴〉,载《苹果日报》,20101016日。

[4] 张爱玲,〈惘然记〉,收入《惘然记》(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05

[5] 迈克,〈本来无一物〉,载《苹果日报》,20101017日。

[6] 颜择雅,〈张爱玲一题三写——析〈留情〉丶〈相见欢〉丶《同学少年都不贱》()〉,载《晶报》,201325日。

[7] 同注〔6〕。

[8] 颜择雅,〈张爱玲一题三写——析〈留情〉丶〈相见欢〉丶《同学少年都不贱》()〉,载《晶报》,201326日。

[9] 同注〔8〕。

[10] 同注〔6〕。

[11] 张爱玲,〈相見欢〉,收入《色,戒》(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37

[12] 张爱玲,〈相見欢〉,收入《色,戒》(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38

[13] 张爱玲,〈表姨细姨及其他〉,收入《惘然记》(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129

[14] 同注〔12

[15] 同注〔12

[16] 张爱玲,〈相見欢〉,收入《色,戒》(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15

[17] 张爱玲,〈相見欢〉,收入《色,戒》(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27

[18] 张爱玲,〈相見欢〉,收入《色,戒》(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28

[19] 同注〔18

[20] 张爱玲,〈相見欢〉,收入《色,戒》(台北:皇冠出版社,2010),页239


腾讯 · 大家    闫红 : 作为张爱玲异类粉丝的亦舒    2013.7.8

唐朝有位诗人名叫崔信明,有名句“枫落吴江冷”,余秋雨赞叹道:“寥寥五个字,把萧杀晚秋的浸肤冷丽,写得无可匹敌,实在高妙得让人嫉恨”。但这样一位诗人,除了这个孤句之外,就还有一首诗留下来,他的其他作品,据说都被某粉丝扔江里去了。

《旧唐书》里说,这位崔信明,有天在江上遇见一位粉丝,粉丝说,我听说过您那句“枫落吴江冷”,不知道您还有什么作品。崔信明见有粉丝来致意,心中大爽,就把自己百余首作品拿给他看。粉丝一一翻开完毕,冷笑一声:“所见不如所闻”。啪的就把诗集给扔到江里去了。

且不急着谴责这位粉丝,只说这位崔先生,竟然都没掰扯两句,就那么走了。是他修养好?还是认清现实,知道多说无益?还是因为他本来气场就不够强大呢?人家一批评,他就心虚了,人家扔水里,他也觉得是他那堆破烂最合适的归宿了。

我严重怀疑是最后一种,因为要不然的话,他还可以再写啊。估计是那回被粉丝伤透了心,就此金盆洗手了。

粉丝有时比“黑”更可怕,有人“黑”你,你会警惕地不给对方留下空隙,可是,当粉丝无限敬仰无比热情地对你挥动着荧光棒,但凡常人,都会视为命运派发的福利,轻飘飘地不那么设防了。这种情况下,粉丝若想伤你,便如打入内部的特洛伊木马,直杀你个措手不及。

这不是作者的错,也不是粉丝的错,这是生活的错,生活的多样性,注定人与人或许能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但也只是在某个层面上相互理解,超出这个范畴,很容易化友为敌,纵然弄不出把人家作品扔水里的极端之事,双方总有一场龃龉,张爱玲与她的超级粉丝亦舒便是如此。

亦舒第一次出现在张爱玲的视野里,是在1976年,宋淇写给张爱玲来信中。宋淇写道:“另附阿妹一文,大骂其胡兰成,此人即‘亦舒’,宁波人,心中有话即说。”

可不是“有话即说”,亦舒的这篇文章,题目就很泼辣,叫做“胡兰成的下作”,文内更是为张爱玲打不平,说:

“我十分孤陋寡闻,根本没听过胡兰成这名字,香港长大的人哪里知道这许多事,恐怕都觉得陌生,所以看过之后觉得这胡某人不上路,张爱玲出了名,马上就是他的老婆,书中满满的爱玲,肉麻下作不堪,这种感觉是读者的感觉,张爱玲或是潇洒的女性,与众不同,不介意有人拿她当宣传。

所谓丈夫,是照顾爱护抚养妻子的人,愿意牺牲为妻子家庭共过一辈子的人,自问做不到这些,最好少自称是人家的丈夫。胡某人与张爱玲在一起的时间前后只两三年,张爱玲今年已经五十六岁,胡某于三十年后心血来潮,忽然出一本这样的书,以张爱玲作标榜,不知道居心何在,读者只觉得上路的男人觉不会自称为‘张爱玲的丈夫’。女人频频说‘我是某某的太太’,已经够烦的,何况是这种男人,既然这门事是他一生中最光彩的事,埋在心底作个纪念又何不可。”

她的这篇文章,是针对胡兰成的《今生今世》而言。《今生今世》一出,张爱玲不胜困扰,她给夏志清的信里说:“胡兰成书中讲我的地方夹缠得厉害,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后来来过很多信,我要是回信势必出恶声。”

她没有回信,因为她不能出恶声,她不能出恶声,因为她不想为胡兰成利用。她给宋淇夫妇的信里便提到过,她不想白白便宜了“无赖人”,骂他也是为他做宣传。而宋淇夫妇也为她担心这一点,1976年,他们看过她的《小团圆》,建议她起码暂时不要出版,说:“‘无赖人’如果已经死了,或在大陆没有出来,这问题就算不了什么,可是他人就在台湾,而且正在等着翻身机会,这下他翻了身,至少可以把你拖垮……”

可见,无论是张爱玲自己,还是为她着想的朋友,都对胡兰成非常警惕,轻易不去惹他。但那口气总咽不下去,现在,冒出一个快言快语的亦舒,那样泼辣地大骂胡兰成,宋淇自然连忙告诉张爱玲,张爱玲看了,别管是否全盘赞成亦舒,先喊了一声“真痛快!”

在这个时候,他们是同一阵营里的,按照常理,一个阵营里的人,应该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总之时刻保持同一口径,可是,这种情形,只是发生在俗人堆里。爱玲不俗,她的粉丝亦舒也不俗,“我爱偶像,我更爱真理”,亦舒没有这样说,却是这样做了。两年后,还是这个亦舒,同样快言快语地大批张爱玲的新作《相见欢》:

“整篇小说约两万许字,都是中年妇女的对白,一点故事性都没有,小说总得有个骨干,不比散文,一开始琐碎到底,很难读完两万字,连我都说读不下去,怕只有宋淇宋老先生还是欣赏的。

我本人一向把张著当圣经,可是摩西忽然复活显灵,反而吓个半死,我看这些名著,完全是叶公好龙式的,不过是一种怀念的姿势,最好是能够永远怀念到底,只当读小型红楼梦。商业社会年轻一代为生活奔波得透不过气来,张爱玲的作品无疑可以点缀生活,如一对罕见的白底蓝花古瓶,可是现在原主人忽然又大量生产起来──该怎么办?如把它当古玩,明明已大大贬了值;当新货,它偏偏又过了时。

由此可知,复出是万万不可的,要不写它一辈子,认了命。我始终不明白张爱玲何以会再动笔,心中极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纪的人了,究竟是为什么?我只觉得这么一来,仿佛她以前那些美丽的故事也都给对了白开水,已经失去味道,十分悲怆失措。世界原属于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这是不变的定律。”

不愧是拿张著当圣经的人,下笔如张氏一样狠毒,只是首先把“宋淇老先生”捎带着着实大可不必,白白多得罪一个人,其次,张爱玲是不是如她所言,不可再复出,也未必。尽管,她文中的两个比喻,都是生动别致的。

自古美人如良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这话说得残忍,似乎人家曾经美过,曾经英雄过,就负有维护大众感觉的义务,要么死掉,要么将自己囚禁于不得见人的所在似的。亦舒对一个作家作此要求更属无理,别管张爱玲还是不是她心中的张爱玲,人家自己,总有发声的欲望。毕竟,人都是为自己活着,别人的观感,只是生活的一部分。

当然了,亦舒也是为了张爱玲好,她希望张爱玲不要破坏已然在读者心中形成的光辉形象。有这个想法,说明亦舒到底是不能了解张爱玲,形象云云,都是小格局里的事物,是普通言情作家的追求,而大师,不可能把这个太看在眼里,毕加索说,重复自己,比抄袭别人更可耻,张爱玲也说,读者不希望作家改变风格,只想看一向喜欢的,他们以前喜欢的,大都期望可以再次读到,比如某某作家那样,但我学不到。

也许,亦舒和张爱玲的这场争论,体现了她们对于张爱玲不同的定位。亦舒本人,只希望张爱玲将祖师奶奶的形象保持到底——她的“师太”的名头也是从这里接过来的吗?张爱玲心中却有着更为宏大的写作理想,虽然她在《我和苏青》一文中,说只有把苏青和自己放在一起是不反感的,客气话之外,更有别的内涵,她耻于和冰心式的单薄的矫情为伍,而在写实这一点上,她和苏青算得同党。

至于文学成绩,她是不把苏青看在眼中的,给宋淇的信里说,虽然苏青的书卖得比她好,她一点不妒忌,因为知道苏青没她写得好,同理,她也不妒忌韩素音,虽然后者在美国比她红。

即使在最落魄的日子,张爱玲依然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的文字可以不朽,而不仅仅局限于“最棒的言情作家”之列。所以,在美国那些年,她生活上尽己可能地删繁就简,老觉得时间不够用,拼命地写写写,不能说完全是为了生计。另一方面,她也明白,要从言情作家变身为大师,就不能怕得罪读者,有时恰恰要跟他们的阅读期待对着干,几时曾见大师是肯俯就的。

《相见欢》就是一部对着干的作品。正如亦舒所言,通篇对话,几乎没有情节,但情节其实正在对话中展开,在那些破碎的只言片语中,我们可以拼凑出两个老女人的前世今生,她们曾经的美与爱。而岁月带给我们的悲伤,并不是目睹沧海瞬间桑田的惊悸,更在于平淡时日里,看真实的美,被日渐消磨。

这或者是张爱玲想传递的,有点像实验派的电影,又靠近张爱玲所喜欢的海明威的“冰山写作”的理论。即使不算一部成熟成功的作品,起码是张爱玲的一次试验。但像亦舒这样的读者,是容不得偶像乱试验的。她宁可偶像待在福尔马林中,做一个不老的完美僵尸。

张爱玲对此自然不以为然,她给宋淇的回信里为自己辩护,说,中国人的小说观,我觉得都坏在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太普及,以至于经过五四迄今,中国人最理想的小说是传奇化(续书的)的情节加上有真实感(原著的)细节,大陆内外一致。

而亦舒本人的作品,正是以传奇化的情节与真实感的细节取胜,在她每一部小说里,都有太多细节,让都市女性感同身受,那些艰辛、挣扎、喟叹,都曾在自己心中辗转过千百遍,但到作品的结尾,总能给女主角安排一个传奇化的结局:或是有钱的爹娘来认亲,或是吊得金龟婿,最起码也像喜宝那样,寂寞优美地坐拥金山——她那长吁短叹的哀伤,已经令无数女吊丝艳羡。

所以,亦舒说:“朋友喜欢半生缘而我不,整个故事气氛如此沉郁,到了完场,不幸的女主角始终没机会扬眉吐气,照样得肮脏地生活下去。

当然不及倾城之恋好看,女主角笑吟吟一句‘你们以为我完了吗,还早看呢’,令读者自心底笑出来,拍手称好,呵她终于修成正果,多么痛快!

我希望看到男主角练成神功,升为教生,女主角得偿所愿,傲视同侪,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为什么不呢,在现实不可能,故寄望于小说。

真实生活苦难重重,荆棘遍地,苦闷无聊之至,你爱看骆驼祥子?我不要看,我爱看华丽的俊男美女教事,赏心悦目。”

亦舒与张爱玲,只能在“倾城之恋”里交集,但便是“倾城之恋”,也比亦舒笔下那些大头梦更为写实而残酷,之后张爱玲的调子更在华丽里不动声色地沉暗下去,与亦舒的口味分道扬镳,亦舒不明白这一点,她的愤怒因此而显得粗暴。相形之下,张爱玲的态度更值得玩味,她不满地说亦舒和水晶都恨不得她快点死掉,免得破坏形象。但同时又极其理性地说:“这些人是我的一点老本,也是个包袱,只好背着。”

亦舒和水晶们的责备固然令她不爽,但也是这些人,曾经推崇她,热爱她,帮她在大众中普及,是她的包袱,更是“老本”,从这一点看,张爱玲比那些动不动指责粉丝困扰了自己的明星们,要清醒得多,也智慧得多。


晶报    张爱玲一题三写——析《留情》、《相见欢》、《同学少年都不贱》  颜择雅   2013.2.7

张爱玲短篇《留情》发表于一九四五年二月号《杂志》月刊。《传奇》增订版诸篇,《留情》最晚写成,却摆最前。一九六八年《张爱玲短篇小说集》在台出版,依然以《留情》开卷。散篇结集放第一的作品往往意义特殊。学者不注《论语》则已,不然对《学而》为何居先总得有个说词。但我却没读过谁解释《留情》何德何能,居然占此特殊位置,只有水晶曾在《平林漠漠烟如织》一文说过,这篇“有点序曲意味,使读者觉得全书的大旨提要:通书不过谈情。”

的确,许多知名短篇集的开篇皆是序曲。乔伊斯欲藉《都柏林人》写一城市之腐朽无望,果然第一篇《姊妹》就写小男孩如何认识死亡以及周遭的死气沉沉。白先勇《永远的尹雪雁》亦明显发挥鸟瞰《台北人》之功。但《传奇》并不像《都柏林人》、《台北人》,有什么中心主题贯穿,为何需要序曲?如果只想传达“通书不过谈情”,《倾城之恋》不也可以?何况,当时《倾城之恋》舞台剧已风靡上海。张爱玲这么突显《留情》,我想,真正原因是她本人特别钟爱。

没人猜过这篇可能是她早期作品中的最爱,甚至也没人问过她本人对这篇看法,因为《留情》一向受评量不高。但是我敢如此大胆假设,不只是它摆最前,还有另一原因,就是只有它,经过张爱玲再三改写。一九七八发表的《相见欢》、二○○四问世的《同学少年都不贱》都是《留情》的脱胎换骨。张爱玲晚期短篇少到只有四篇,竟有两篇是从《留情》改头换面,可见《留情》意义不比一般。

当然,张爱玲也有把《金锁记》改写为《怨女》。但《怨女》当初原用英文,创作动机是为稻粱谋。而且《怨女》只是《金锁记》的扩充,只是多吃长胖,其难度与脱胎换骨并不能比。脱胎换骨式的重写,作者必须对同样材料有全新认识,或对表现技法有全新掌握。普通作者要一题二写已经很难,何况三写。

《同学少年都不贱》与《相见欢》之间的近似比较容易看出,二者都有女女恋。《留情》通常被当作一则婚姻故事,大写特写的同性关系反被忽略,所以读者才很难把它跟其它两篇想在一起。其实,这三篇是一幅三联画,主题都是女人的同性关系,这关系在《留情》是竞争,在《相见欢》是认同,在《同学少年都不贱》则变成幻想投射。同样的故事元素在三篇亦反复使用,情境都是一次访问,都藉由宾主对话去铺陈多角关系,都有贫富之别,都有性的炫耀,都有女主角在一厢情愿期待某种不幸(丧夫或离婚)。

论关系之多角,张爱玲笔下应该无出《留情》其右了。米先生与敦凤是一对夫妻,两人都再婚。男的元配正卧病,女的前夫十三年前过世。同时,米先生亦与杨太太关系暧昧,因此杨太太是敦凤婚姻的第三者,米先生又是杨太太婚姻的第三者,这就构成一个六角关系。分开看则是四个婚姻,四个三角。误以为小说主题是婚姻,是因为没看见整篇“戏肉”其实是围绕第五与第六个三角。而最后两个三角,都是同性关系。

《留情》一开始就卖个关子:米先生本来要去看元配,却改变主意去了杨家,张爱玲不解释为何改变,逼读者非把小说多读几遍不可。《传奇》诸篇心理描写比《留情》深入的当然有,意象造句比《留情》华丽的也当然有,却没一篇有这么多夹缝文章。《留情》笔法最含蓄,这是我认为作者钟爱它的另一原因,也应该是最重要原因。

米先生去杨家,明显是为了杨太太。最大暗示是小女孩忸怩不叫人,“米先生心里想,除了叫他‘米先生’之外也没有旁的称呼。”这表示一到杨家,他只当自己是杨太太的朋友,不是敦凤的丈夫,才会忘记小女孩这时应叫他表姑丈。但是,就算是为了杨太太,可能动机也还有两种:一是他迷恋杨太太,喜欢来嗅一下骚味也好;二是他与杨太太曾有过什么,有一腿之类了,担心她跟敦凤说,所以过来紧迫钉人。哪一个才对,最确定的线索是在近尾:“米先生仰脸看着虹,想起他的妻快死了,他一生的大部份也跟着死了。他和她共同生活里的悲伤气恼,都不算了,不算了。”如果现场有迷恋对象,此刻内心不可能如此。因此他来杨家,并非对杨太太有何留恋,只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而已。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在老太太面前很不耐烦,希望敦凤快点告辞。

搞清楚米先生来杨家的用意,就会读出很多笑点。例如,杨太太故意把话题带到自己的性生活,说女儿“下地是四月里,可是最起头有她那个人的影儿,是八月十五晚上。”她讲这话的姿态,张爱玲是一笔笔细描的:“杨太太格吱一声,把大衣兜上肩来,脖子往里一缩。然后凑到敦凤跟前,蒙蒙地看住她,推心置腹地低声道……”这是使出浑身解数向米先生放电,当着敦凤的面,因此也有竞争者展现实力的意思。杨太太也许以为一石二鸟,其实不只米先生没被电到,敦凤也没把她放眼里,杨太太两边落空,因此好笑。

米先生暂时离开,杨老太太去洗澡,敦凤与杨太太有一段单独对话,这里笑点尤其绵密。一开始杨太太卸下心防,向敦凤大吐苦水,等于是在争取认同。敦凤无意倾听,杨太太再接再厉,主动示意要分享自己的桃色八卦,敦凤却反应更糟,重新逼出杨太太的竞争者面目:“我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中略)要温存体贴,像米先生那样的。”这是在炫耀自己与米先生有过暧昧,没想到完全是鸡同鸭讲,敦凤没把杨太太放眼里,所以只听成杨太太在恭维她嫁得真好。敦凤不要杨太太邀功,就开始跟杨太太诉苦,这诉苦又制造了反效果,杨太太只鄙夷其姨太太声口,对敦凤敌意加深,等到米先生再出现,她又使出浑身解数放电了:”杨太太斜眼瞅着他,慢吞吞笑道:‘好吗,米先生?’米先生很谨慎地笑道:‘我还好,你好啊?’杨太太叹息一声,答了个‘好’字,只有出的气没有入的气。”再一次,杨太太又两边落空,米先生没被电到,敦凤也没被气到。

敦凤在杨家的表现有两大特点,一是三句不离前夫,二是老在盘算米先生还会活多久。聊到算命,她说算命的说米先生还有十二年阳寿,聊到旅行,她说:“还得两个人都活着。”这些话都当着米先生面,可见敦凤对丧夫的一厢情愿还真强烈。她不爱米先生的人,只爱米先生的名份与钱,当然不可能把杨太太当竞争对手。尽管杨太太当敦凤是竞争者,敦凤却只当元配是竞争者。这是《留情》的第五个三角,女女竞争的三角。

第六个是争取认同的三角。女人争取女人认同,方式不外诉苦,或背后一起讲谁坏话。杨老太太、杨太太、敦凤三人,两人背后讲另一人坏话的各种可能组合全发生了,但只要讲坏话就投机,诉苦则一律话不投机。在《留情》里,女人只有竞争,没有认同。

到了《相见欢》,认同就变得其强无比,简直女女恋了。

要讨论《相见欢》,一定要提《表姨细姨及其它》一文。《相见欢》发表之后两个月,《书评书目》注销林佩芬《看张》一文,张爱玲马上以《表姨细姨及其它》响应。写回应文章对别的创作者或许没什么,对张爱玲却是大事。当然,六个月前她才发表一篇《羊毛出在羊身上》,回应张系国(笔名域外人)对《色·戒》的攻讦,但比较《表姨》与《羊毛》二文,就会发现两篇性质非常不一样。张系国让她愤怒,《羊毛》最后一段骂道“通篇穿凿附会,任意割裂原文”,表明是气极了,才非写不可,文末特别声明:“下不为例。”怎么半年不到就破例,又写了《表姨细姨及其它》?这次显然不是生气,因为这篇语气很客气,开头就称赞林佩芬引诗引得真好,结尾还谢谢林佩芬提醒她再做添写。果然,后来收入《惘然记》中的《相见欢》比《皇冠》杂志上的版本多了两千字。

《表姨细姨及其它》虽然没有火气,却有一种自嘲:“短短一篇东西,自注这么长,真是个笑话。”还有一种挫败感:“显然失败了,连林女士这样的细心人都没看出……”然后张爱玲举出一串读者应该要读出的东西。张爱玲是破例为读者讲解自己作品,还是吞下半年前白纸黑字宣示过的“下不为例”,可见她对《相见欢》的珍视。

《相见欢》主要写一个三角:荀太太、伍太太、荀先生。以姊妹淘的对话来说,荀先生是第三者。就婚姻来说,伍太太才是第三者,因为她爱荀太太。《留情》中,只有敦凤在盘算米先生的寿命。在《相见欢》,不只荀太太预做假设“要是绍甫死了”,连伍太太也盼望荀先生别太长寿。荀先生夸自己吃下四十颗红蛋相当神勇,伍太太就一厢情愿暗想他要中风。

另一个《留情》与《相见欢》皆使用的故事元素,是性炫耀。杨太太三番两次施展媚功,因为她视敦凤为竞争者。荀先生在《相见欢》中的性炫耀有两次,一次是“喝多了根本不行呃”,表明他是性专家,另一次是说自己在重庆差点与人妻发生关系。他并不把伍太太视为竞争者,也不知伍太太视自己为竞争者,需要这样炫耀,是因为伍是太太娘家的富亲戚,自家三番两次受她接济,需要在颜面上扳回一城。读懂荀先生的心态,就会悟出《留情》中杨太太演出那样卖力,大概也有穷亲戚的心理在内。

另外,《相见欢》中的荀太太也有性炫耀,她讲被兵跟踪,讲一次意犹未尽,几个月后又讲一次,这是跟好姊妹分享自己的桃花八卦。《留情》中的杨太太也想用同样方式跟敦凤套交情,差别是敦凤还没听就反感,伍太太却听两遍依然津津有味。

《相见欢》有一条草蛇灰线,就是伍太太三番两次称赞荀太太的婚姻:“绍甫现在好多了。”不是巴望他别长寿吗,怎么还称赞?第二次改用问句:“他现在不是很好吗?”第三次是保留口吻:“你们今年也不错。”仔细看这三次,都是荀太太嫌丈夫,伍太太不知怎么接,就一句称赞。因此三次都是棉里藏针,伍太太真正想的是:“你那先生糟透了。”

《留情》的人际关系很虚假,彼此不对盘,戏剧张力主要来自乱讲话(一直提前夫)与鸡同鸭讲(炫耀听成恭维)。《相见欢》写的却是真感情,有感情就要替对方着想,不能乱说话,因此频频出现沉默。《相见欢》从头到尾沉默多达十二次。用对话中的沉默来突显作者不想明写的重点,是《相见欢》一大特色。这种技巧张爱玲可能学自海明威,也可能学自哈洛品特。她当时已译过海明威,也对水晶说过非常喜欢哈洛品特。 沉默可代表接不上话,可代表真心话讲不出口,也可代表没话说也不想分开。《相见欢》表面上是荀太太在抱怨婚姻,伍太太扮演积极的倾听者。抱怨都不是第一次讲,伍太太却听得兴味盎然。一开始几次沉默,是伍太太不能跟着一起骂荀先生。荀太太说荀先生借钱给人,伍太太想的一定是“常向我借钱,自己再借给别人”,但这话不能讲。荀先生来之后,荀太太不能再抱怨了,沉默的尴尬当然变多。新的话题起头失败,就多一次沉默,这是烘托伍太太多么舍不得送客。

有意思的是,荀先生来之前,荀太太没新抱怨了,寻常的姊妹对话应是角色互换,变成伍太太抱怨给荀太太听才是。但角色互换并没发生,这时问题来了:为什么荀太太什么话都可以对伍太太讲,伍太太对荀太太却不能?何况,伍太太婚姻也一堆问题。

马上想到的可能:伍太太爱面子,不喜欢讲私事。这个假设却不通,伍先生带情妇去香港,如果有伤她的心,为什么她期待短寿的是荀先生,不是伍先生?可见伍太太对婚姻并不有怨。伍先生离开,对她只是“提早退休”而已,张爱玲有写:“她倒很欣赏这提早退休的生活。”她甚至很享受跟先生“二哥”、“四妹”的书信往来。现今她唯一心愿就是荀太太快搬来住,但这必须等荀先生死,这点不可说,因此只能沉默。

林佩芬《看张》一文曾质疑《相见欢》最后一节有“添足”之感,张爱玲显然不同意,成书依然保留这一节。我的最大疑问则是为什么要有苑梅这角色?苑梅在小说的最大功能就是旁观者,但是像伍太太深爱荀太太,这事给读者自己去发觉不是更好?为什么要由苑梅点破?还是说,张爱玲需要藉由苑梅的冷眼旁观,来突显两位主角的缺乏自觉?别说荀太太不知伍太太爱她,伍太太本人也不知道。苑梅如果不在场,故事应该怎么表现?

《同学少年都不贱》回答的正是这问题。依据已出版的张爱玲书信,这篇的完成时间应该与《相见欢》差不多。但从小说中的美中外交关系看来,起笔应该比《相见欢》晚二十年,不会早于一九七五。也就是说,在《相见欢》完稿阶段,《同学少年都不贱》也同时在进行。

《同学少年都不贱》里,恩娟去赵珏家做客,本说要带小女儿去。赵珏开门发觉只有恩娟一人,“小女儿呢?在车上?”结果没答案。我觉得这是张爱玲一个玩笑,纯是要点出这篇与《相见欢》的并蒂关系而已。故事类似,一篇有女儿在场,一篇没有,因此笔法大异其趣。

女儿不在场的原因,是因为张爱玲这次不需要旁观者。《留情》与《相见欢》都是全知观点与单一人物观点移动自如,这种小说需要有旁观者。《同学少年都不贱》却从头到尾只用赵珏一人观点。这种小说要写得好,叙事者必须极不可靠,才能带给读者解谜乐趣。《同学少年都不贱》与《小团圆》是张爱玲笔下唯“二”带来这种乐趣的作品。

两位女主角在四十年前的上海是中学同学,赵珏是富家小姐,恩娟家境普普。四十年后在美国相聚,际遇已经颠倒过来,恩娟成为华府高官夫人,赵珏的先生是不得志教授,刚回归中国,留下赵珏一人相当落魄。她写信给恩娟,就是请旧友帮忙找事。 性炫耀在《留情》与《相见欢》已经见过,在《同学少年都不贱》再次出现,只是情境颠倒过来,变成耻于启齿。杨太太亟欲分享自己桃花,敦凤却不愿意听。荀太太被小兵跟踪就值得讲两遍,伍太太听得津津有味。赵珏被司徒华性骚扰,其实没什么不能讲,却因为赵珏在恩娟面前心里有鬼,想在心里而讲不出口。同一个元素,在三个故事三种女女关系之间,变化出三种调,这就是张爱玲的天才。

小说如果只看一遍,真会误以为重点只是赵珏发现恩娟一直深爱芷琪,恩娟贵为官夫人,却没爱过丈夫。但是赵珏达到这个结论之前,有个性格盲点早已呼之欲出:她怎么老不承认恩娟婚姻很幸福?恩娟在重庆结婚,赵珏写信就形容是为了“理智的激情”。两人在上海重聚,赵珏看见恩娟新婚甜蜜,想的却是“至少作为合伙营业,他们是最理想的一对。”这时的赵珏正与高丽浪人跑单帮,她自己与同居人搞的才是合伙事业。恩娟说想让小女儿去巴黎学芭蕾,她自己去学法文,这只显示高级美国人视巴黎如自家后院而已,赵珏想的却是“这神气倒像是要分居。”这时与丈夫分居的正是赵珏自己。《相见欢》里伍太太的一厢情愿是荀太太丧夫,《同学少年》里赵珏的一厢情愿则是恩娟离婚:“合伙做生意无论怎样成功,也可能有拆伙的一天。”这是一条草蛇灰线,告诉读者:赵珏习惯把自己的不幸投射到幸福的恩娟身上。

这是《同学少年都不贱》与《相见欢》的另一同中之异。《相见欢》的女女恋是基于强烈的认同,《同学少年都不贱》却是幻想投射,不是认同。

两人对话还有另一条草蛇灰线,就是恩娟的三次起疑。不过,所谓三次其实是赵珏观点。仔细看第三次,就会发现大有玄机。恩娟说父亲被红卫兵打死,赵珏接口:“至少他晚年非常得意,说恩娟现在好得不得了。”恩娟瞪赵珏一眼,赵珏就想,我又没掰,为什么以为我掰。“这是第三次不信她的话,不知道为什么这次特别刺心。”

明眼人一看可知,恩娟那一眼并不是起疑。父亲被打死,正因为恩娟嫁美国高官,因此赵珏那句“至少他晚年非常得意”是在恩娟罪恶感上撒盐。恩娟听了一定心痛又生气。赵珏却太瞎,想成是恩娟怀疑她无中生有。只能说前面已有两次起疑,赵珏心里真的有鬼,这次才杯弓蛇影。

要知道赵珏心里有什么鬼,前两次就必须放大镜看了。第一次是恩娟问:“你不是说有两间房?”赵珏答:“本来有两间,最近这层楼上空出这一间房的公寓,我就搬了过来。”这里赵珏并没撒谎,心里的鬼是当初信上何必强调两间房。第二次恩娟起疑,是因为赵珏说:“我可以乘飞机来两个钟头就走,你带我看看你们房子,一定非常好。”基本上这是一句宣示,也没有撒谎的问题,问题是赵住处附近并没有飞机场,坐飞机难免舟车劳顿,去一趟都不只两个钟头了,干嘛强调“两个钟头就走”?加上前面的“两间房”,我们就发现赵珏是在敲锣打鼓地暗示:“我没有要去和你过夜,要过夜也没有要和你同房,我说没有就是没有!”但因为心里有鬼,所以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心中鬼吶喊的正是:“我超想和你过夜又同房!”

要说赵珏对恩娟的爱呼之欲出,还有个问题:要怎么解释她对赫素容那段?赵珏对赫素容看似狂恋,结束却有点莫名其妙。赫素容写信邀她去北京,赵珏就想到左派组织筹钱,千年之恋消失于一瞬。其实,赫素容是否别有用心不是重点,重点是赵珏对她只能远慕,无意与她亲近。因此在赫素容出现之前,才有那么多笔墨写电影明星崇拜。赵珏对赫素容就是明星崇拜的延续而已。尤其重要的是“恩娟就从来没对她传过教”这句,可见赵珏当时心中念兹在兹的是恩娟。

至于小说中着墨甚少的崔相逸与萱望,只要用赵珏那句“有目的的爱都不是真爱”一言以蔽之即可。赵珏用这句话解读自己对赫素容的感情。一旦读者明白那感情是怎么回事,就会觉得好笑了。她与崔相逸交往,这话再次出现,这次是跟恩娟说:“我觉得感情不应当有目的,也不一定要有结果。”问题是,她与崔在一起正有个目的,就是跑单帮。这话表面上是她对崔有感情,棉里针却相反,表明她对崔没感情。

赵珏听到肯尼迪死讯时心想:“甘乃迪死了,我还活着,即使不过在洗碗。”这显示赵珏具有自我安慰的绝佳能力。若现实无一聊以安慰,自欺就是唯一方式,难怪赵珏会有“恩娟至今深爱芷琪”这种补风捉影。

至此,《同学少年都不贱》真故事终于浮现了:在年少岁月里,赵珏只是芷琪不时用来气恩娟的“假第三者”而已,即使仅仅如此,也已经是赵珏一生的最幸福时光。赫素容是她用来遮掩失落的幌子,崔相逸与萱望则代表她离开学校后的每下愈况。如今际遇如此悬殊,赵珏当然更没办法承认,她今生其实只爱一人,至今依然深爱,那人就是恩娟。

真相离表相如此之远,而且如此辛酸,如此残酷,当初推敲出来曾大大震撼了我。至今重读,赵珏的自欺之深还是让我惨伤良久。《同学少年都不贱》因为是张爱玲死后九年才出版,一般人总以为作者对它不满意,一定是败作。但我要指出,这是张爱玲同一题材的第三写,前两写她已珍视有加,何况第三写?

放最久也可能是因为最珍视。我认为《同学少年都不贱》是张爱玲写过最伟大的作品。她在天有知,应该会高兴有人这么主张。


蘋果日報   肚裏的蛔蟲   邁克   2013.08.04

粗心讀者翻開《小團圓》,十個有十個都停不了抱怨一頭霧水,那種隱藏的筆法不但和現代大都會一眼關七的習慣格格不入,似乎也從來不曾在任何中文閱讀空間真正流行過。我們這些有福爾摩斯基因的無聊粉絲,卻覺得樂趣無窮,前瞻後顧觀之不足──最近網上有人貼了一篇顏擇雅的《張愛玲一題三寫》,探討《留情》、《相見歡》和《同學少年都不賤》的千絲萬縷,寫得好極了,特別是從趙玨心理推敲情節虛實的部份,簡直堪稱「張愛玲肚裏的蛔蟲」式佳品。她後期作品,其實都應該當作推理小說去讀,尤其是疑幻疑真的《小團圓》,手上沒有放大鏡精神不夠集中,不如乾脆打開電視或電腦乘涼去吧。

譬如突然閃出的這句,就教我笑得人仰馬翻:「九莉也看了《清夜錄》,聽說裏面有她祖父,看着許多影射的人名有點惴惴然,不知道是哪一個,是為了個船妓丟官的還是與小旦同性戀愛的?」明知道改名換姓的人物令讀者坐立不安,還故意變本加厲戲弄我們,真太過份了!況且,這位千金小姐真是的,哪有人會無端端幻想自己爺爺搞基呢,好奇心如此百無禁忌,難怪文篇峰迴路轉。書中還有另一個疑似同志,「早該做系主任」的大學講師安竹斯,我們的女主角倒不大願意相信他不是異性戀者:「他是劍橋出身,彷彿男色與左傾是劍橋最多。九莉有時候也想,不知道是否這一類的事招忌。他沒結婚,不住校園裏教授都有配給的房子,寧可大遠的路騎車來回。當然也許是因為教授住宅區窒息的氣氛。他顯然欣賞賽梨,上課總是喜歡跟她開玩笑。英國儘多孤僻的老獨身漢,也並不是同性戀者。」既然不是,怎麼字裏行間佈滿wishful thinking?


新浪读书    都在谈论张爱玲其人,什么时候我们来谈谈张爱玲的作品    2015.09.25

《相见欢》始终曲高和寡?

  张爱玲的短篇小说《相见欢》,初刊于 1978年《皇冠》杂志,这是一部曲高和寡的作品,直至后来也有很多张迷,对于张爱玲的文风改变感到不解。例如香港作家亦舒嫌《相见欢》没有骨干,觉得整篇小说两万余字都是中年妇女的琐碎对白,一点故事性也没有,连她都看不下去,“怕只有宋淇老先生还是欣赏的”,把宋淇都牵了进去,因此张爱玲觉得很抱歉。爱玲当时说他们恨不得她快点死掉,免得破坏形象,可见中国人对老的观念太陈旧。亦舒反对她复出,更言:“世界原属于早上7、8点钟的太阳,这是不变的定律”。

  宋以朗在《宋家客厅》中为《相见欢》辩护,他指出亦舒这篇短文其实充斥着错误,最明显的是把《相见欢》中提及的中著名旧小说《醒世姻缘》误当电影,“确实是无知者无畏。”香港的迈克也在 2010年写短文赞赏《相见欢》:“张的明镜偏偏照出迂回曲折的世态人情,读者教人又笑又叹。”

  张爱玲在《表姨细姨及其他》一文中,早就很有洞见地指出一般读者看不懂《相见欢》的原因:“(小说)几个人一个个心里都有个小火。山在,尽管看不见火,只偶尔冒点烟,并不像林女士说的‘槁木死灰’‘麻木到近无感觉’,这种隔阂,我想由来已久。我这不过是个拙劣的尝试,但是‘意在言外’‘一说便俗’的传统也是失传了,我们不习惯看字里行间的夹缝文章。而从另一方面说来,夹缝文章并不是打谜。”


中國時報  關於聽故事的故事(上)  顏擇雅   2015年09月30日

〈相見歡〉表面寫的是三個女人的婚姻,骨子裡卻是一則關於聽故事的故事,我們可以說它是後設小說。所謂後設小說,就是探討小說的寫作、閱讀或形式的小說。小說閱讀的本質,正無異於聽故事。張愛玲是透過伍家母女對同一故事的不同反應,探討讀者面對小說經常有的疏忽與盲點。

張愛玲短篇〈相見歡〉最初發表於一九七八年十二月號《皇冠》雜誌。六個月後,她又發表了〈表姨細姨及其他〉,親自教大家怎麼讀〈相見歡〉。自作解人,對她顯然是很彆扭的事,文中就有一句:「短短一篇東西,自註這樣長,真是個笑話。」下面這句,則顯示她不信有人可以代作鄭箋:「我這不過是個拙劣的嘗試,但是『意在言外』『一說便俗』的傳統也是失傳了,我們不習慣看字裡行間的夾縫文章。」換句話說,大家看不懂〈相見歡〉好在哪裡,她認為問題出在讀者水平,不在她。

〈表姨細姨及其他〉是為了回應林佩芬〈看張〉一文(發表於七九年二月號《書評書目》)。張愛玲過世十五年後,在二○一○年七月,宋以朗出版《張愛玲私語錄》,我們才知其實她在七九年八月還看到另一篇評論,亦舒發表在《明報周刊》的〈閱張愛玲新作有感〉,是宋淇寄給張愛玲看的。

亦舒把〈相見歡〉批得一文不值:「一開始瑣碎到底,很難讀完兩萬字。」類似貶語充斥全文,根本摘引不完。結語如下:「我始終不明白張愛玲何以會再動筆,心中極不是滋味,也是上了年紀的人了,究竟是為什麼?我只覺得這麼一來,彷彿她以前那些美麗的故事也都給兌了白開水,已經失去味道,十分悲愴失措。世界原屬於早上七八點鐘的太陽,這是不變的定律。」

作者都給過閱讀指南了,讀者卻依然不懂,還罵得振振有詞。這次張愛玲沒公開回應,只在回信中告訴宋淇夫婦:「亦舒罵〈相見歡〉,其實水晶已經屢次來信批評〈浮花浪蕊〉、〈相見歡〉、〈表姨細姨及其他〉,雖然措詞較客氣,也是恨不得我快點死掉,免得破壞image。」

看來,張愛玲已決定習慣〈相見歡〉帶給她的羞辱。亦舒與水晶都是知名張迷,寫過很多捧張文章,如今卻嫌她過氣,應該別再寫了,張愛玲當然啼笑皆非:「這些人是我的一點老本,也是個包袱,只好揹著。」

跟〈表姨〉一樣,這封信也表露她對讀者有眼不識泰山的感慨:「中國人的小說觀,我覺得都壞在百廿回《紅樓夢》太普及,以至於經過五四迄今,中國人最理想的小說是傳奇化(續書的)的情節加上有真實感(原著的)的細節,大陸內外一致(官方的干擾不算)。」

八三年六月,〈相見歡〉定版問世,收在小說集《惘然記》中,比四年半前的《皇冠》版多了兩千多字。張愛玲在序中寫道:「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甚至於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是什麼樣的震動促成〈相見歡〉的創作,張愛玲本人從沒公佈過,答案卻在宋以朗二○一四年出版的《宋淇傳奇》中揭曉。

那是一封張愛玲致宋淇的信,日期是七七年十月三十一日,信裡如此描述〈相見歡〉故事來源:

是我在大陸的時候聽見這兩個密友談話,一個自己循規蹈矩,卻代這彩鳳隨鴉的不平得恨不得她紅杏出牆,但是對她僅有的那點不像樣的羅曼斯鄙夷冷漠,幾個月後(‘52春)她又念念不忘講了一遍,一個忘了說過,一個忘了聽見過。我在旁邊幾乎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她們都不是健忘的人。──伍太太是實在憎惡這故事,從意識中排斥了出去,這一點似應設法達出。──伍太太二次反應相同,可見人與人之間的隔膜,我非常震動。伍太太並不是不關心外界,不過她們倆的交情根本是懷舊的,所以話題永遠是過去,尤其是荀太太的過去,因為她知道她當年的admirer永遠感到興趣。

〈相見歡〉最後一頁半,正是荀太太把講過的故事再講一遍,然後「苑梅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荀太太這樣精細的人,會不記得幾個月前講過她這故事?」林佩芬〈看張〉一文曾指出這一整節是「添足」,甚至建議:「整個刪去,不但精省也更有餘味──而且可以表現出小說家對讀者欣賞能力的信賴。」

這一整節在定版中不只沒刪,還一字未動。原因如今終見分曉:這一節正是小說重點。之前二十幾頁,兩位太太間的對話,其實都是為了鋪排這一刻,「苑梅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這一刻,也就是張愛玲本人在五二年春曾感受過的那種震動。

宋以朗公佈這封信的文章標題是「〈相見歡〉究竟想說什麼」,他給的答案如下:

漂亮的荀太太「彩鳳隨鴉」,醜小鴉伍太太的丈夫又有了別的女人,這兩個女人中年將盡,其實已經沒有將來了,於是見面時就只好將老調一遍又一遍重彈──她們的新聞盡是往事,而未來也行將在回憶中消逝。「她們倆是無望了」,〈相見歡〉高明之處就是用一種極含蓄、壓抑的手法寫出兩個女人的絕望處境﹔從這個角度看,所有似乎東拉西扯的話都立即獲得了意義,這就是我所理解的〈相見歡〉。

這解讀有兩個問題:一,如果只是要呈現兩位太太的絕望處境,這整節不就如林佩芬所指,純是添足?她倆婚姻之不幸,對話之無聊,之前二十幾頁還不明白嗎?兩位太太忘記聽過什麼、講過什麼,還有苑梅的震動,並沒增進讀者對她倆處境的了解。

二來,更重要的一點,「她們倆是無望了」是苑梅觀點,不是作者觀點。要判定小說是否真寫「兩個女人的絕望處境」,必須先搞清楚作者是否認同「她們倆是無望了」這句話。

出場人物三女一男,荀太太、荀先生是夫妻,伍太太、苑梅是母女。其中荀太太雖然不停訴苦,卻是小說中唯一享有婚姻安全感的女人。她在金錢上有伍太太接濟,將來守寡也可以來跟伍太太同住,狀況在三個女人中絕對是最好的。

至於伍太太,定版添寫最多的,正是她的婚姻史。她陪先生住國外那些年,「一個紅燒肉,梳一個頭,就夠她受的。」可見那段日子很辛苦,但至少先生忠於她。「樣樣不如人,她對自己腴白的肉體還有幾分自信。」也就是說,伍先生一旦有了女人,伍太太這點自信就沒了。

沒自信,是因為相貌。但在故事發生時,她已經不是醜小鴨:

外國有句話:「死亡使人平等。」其實不等到死已經平等了。當然在一個女人是已經太晚了,不得夫心已成定局。

這段話是伍太太觀點。也就是說,在她看來,拜老年之賜,她大半生的困擾如今已獲得解決。至於「不得夫心」,從下面這句看來亦傷痛大減:「政治地緣的分居,對於舊式婚姻夫婦不睦的是一種便利,正如戰時重慶與淪陷區。」分居對壞婚姻是一種便利,這是張愛玲的妙觀察。伍先生撤退去香港,帶別的女人去,伍太太的反應是「她倒很欣賞這提早退休的生活」。母女的婚姻都處於分居狀態,媽媽只覺得是「提早退休」,女兒苑梅則是進退維谷,「多冤!」

從以上看下來,伍太太目前狀況是比苑梅好的。

宋以朗認為〈相見歡〉重點在於荀太太與伍太太的「絕望處境」,主要依據是張愛玲七七年那封信。但是,信的日期是小說發表的十三個月前,中間張愛玲當然有足夠時間改變想法。二來,仔細看信的內容,就會發現小說離原始材料已有兩大更動。

第一大更動是故事發生的時間。張愛玲的「震動」是五二年春。小說雖沒點明哪一年,但從張愛玲給的線索:國共內戰已開打、上海已有企業遷往香港、年底正要換日曆、華北戰事已害上海缺煤、上海還可以寄錢去北京,由此看來,前面二十幾頁的對話應是發生在四七年底,「苑梅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則在四八年春。

張愛玲幹嘛把時間往前移四年?從四八年到五二年,一大差別當然是共產黨上台,荀伍兩家馬上消弭貧富之別。另一差別是苑梅與丈夫之間從此就隔著鐵幕。對兩位太太的婚姻則沒有差別,荀太太身旁反正都有荀先生,伍太太反正都知道伍先生不會回來了。

也就是說,到了五二年,苑梅再笨也不會想「她們倆是無望了」。她會被迫面對現實,自己最無望。

第二大更動,是張愛玲在現實中聽到被講兩遍的是「那點不像樣的羅曼斯」,小說中卻換成釘梢。為什麼要換?

小說中,荀太太「不像樣的羅曼斯」是邱先生。荀先生炫耀在重慶被周德清妻勾引,荀太太若要還以顏色,最合理就是炫耀在南京時期也遇到一位邱先生。邱先生卻只在伍太太的回憶中出現,沒在對話中出現,為什麼?

要回答這問題,就必須研究兩位太太之間話題如何替換:頭髮、荀老太太逼做家務、荀先生丟照片、荀先生亂借錢、荀老太太想念、要是荀先生死了、旗袍、藥罐子、晚餐。這時來了荀先生,接下來:四十顆蛋、絨線衫、南京、電影、周德清妻、日曆、(伍太太離開時)荀太太關心先生晚飯、留客。整晚下來,釘梢是第十八個話題。

荀先生出現是一個轉捩點。本來都是荀太太傾訴,罵婆婆,罵先生,伍太太只負責聽,但荀先生一來,荀太太就不太講話,需要別人起頭了。可見她一肚子氣並不願宣洩給丈夫。

荀先生沒來之前,讀者從荀太太的抱怨,還以為她婚姻品質很可怕。但荀先生一來,她先關心丈夫手指為何染紅,又關心他晚餐吃什麼。丈夫亦對妻子衣服充滿興趣。丈夫講什麼,妻子都抿嘴笑。妻子嫌去年都「白餘」了,丈夫亦不以為意。看來,荀家夫妻彼此相當體貼。

雖然伍太太一直在傾聽,不同話題卻引出她的不同回應。回應最積極的,是頭髮,讓她也願意分享不愉快經驗,因為只有這個話題沒牽扯到別的女人。另外,荀太太願意給伍太太看荀先生的信,伍太太則在荀太太到訪前藏起自己正寫的信,可見只要牽扯到丈夫外面的女人,她都不願碰觸,荀太太亦識趣不問。小說開頭就表明,荀太太連「伍先生在香港好嗎」也不問。

其實,伍太太回應最消極的並不是釘梢。荀先生關心妻子要買的絨線衫,接下去就是沉默,可見兩個女人都不想跟他討論衣服。荀先生要談論南京,也立刻沒下文。如果「不像樣的羅曼斯」要成為話題,應該在這裡。荀太太正是住南京時,來上海作客結識了邱先生。邱先生不像釘梢的小兵,他對荀太太的婚姻是真正的威脅。既然荀太太體貼丈夫,伍太太又體貼荀太太,邱先生當然不是合適的話題,就好像伍先生也不是一樣。

中國時報  關於聽故事的故事(下)  顏擇雅  2015年10月01日

〈相見歡〉為張愛玲帶來羞辱,當然讓她有些情緒。「就是不用功」五字,應該就是她對所有壞讀者的回敬。

另一處伍太太回應也很消極的,是藥罐子。這裡,從荀太太表情、聲調看來,她是相當賣力要引起伍太太興趣的:一下「說罷含笑凝視伍太太」,講到重點「又把聲音低了低」,擔心對方沒聽懂又「望著伍太太笑,半晌又道」等等。荀太太是在暗示,荀老太太施用法術謀害媳婦,把二少奶奶逼瘋了。

小說中,如果說荀太太有哪段話讓伍太太非常憎惡,就是這段。荀太太講釘梢,兩次伍太太都表示好奇:「是個什麼樣的人?」藥罐子這段伍太太卻只回:「哦!大概那就是已經瘋了。」擺明一點都不好奇,希望話題到此為止。原因不難明白,她覺得荀太太把婆婆想太壞了,她不喜歡這種心眼。

當荀太太第二次講起釘梢,伍太太忘了已經聽過。張愛玲在七七年那封信裡寫道:「伍太太是實在憎惡這故事,從意識中排斥了出去,這一點似應設法達出。」如果小說真是這種意圖,那幹嘛還要安排藥罐子那個話題?有藥罐子做對照,就表示伍太太聽到釘梢只是有些憎惡,不算最憎惡。

合理的解釋,是張愛玲寫成的〈相見歡〉,創作意圖已不同於七七年那封信。根據那封信,小說意圖是要探討伍太太為什麼忘了聽過。後來寫成的小說,卻較像在探討苑梅為什麼「幾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宋以朗解析〈相見歡〉,也承認荀太太在小說中一再舊事重提,因此不必記得說過什麼。如果荀太太忘了說過什麼很正常,同樣邏輯,伍太太忘了聽過什麼算奇怪嗎?她倆一個忘了說過,一個忘了聽過,光靠這點應該不值得張愛玲保留結尾。

結尾的意義,是在故事外面加一個框架。初讀〈相見歡〉,會讀到三個女人的婚姻故事。但只要留意到框架,就會發現伍家母女除了本身是角色,也扮演聽故事的人,都在聽荀太太講故事。小說三番兩次披露伍太太沒講出來的心思,也多次插入苑梅觀點,正是為了鋪陳母女倆對同一則故事的不同反應。

四位出場人物裡,苑梅講話最少,觀點卻插入最多次,一共九次。其中第一、六、七次都跟夫妻床事有關。她去荀家送信,看到雙人床旁一小鐵床,就納罕小孩在旁夫妻怎麼行房。荀先生一句「喝多了根本不行呃」,苑梅聽出他在炫耀性能力。荀先生跟妻子報告剛剛晚飯吃什麼,只是語調溫柔些,苑梅又聯想到雙人床旁那張小鐵床。

顯然,苑梅還真常想到男女交歡。小說中她只破例開一次口,就是解釋電影情節:「是男主角喝醉了酒,與引誘他的女人發生關係,還自以為是強姦了她,鑄成大錯。」滿腦子那件事,嘴巴講出來就是同一件事。

這條草蛇灰線顯示,苑梅心目中,夫妻就是交歡。這不能怪她,她的婚姻經驗太淺,新婚燕爾就分隔兩地,還沒機會去理解婚姻的其他層面。小說第三次插入她的觀點,就是她聽不懂荀太太為何一肚子氣:

氣誰?苑梅想。雖然也氣紹甫,想必這還是指從前婆媳間的事。聽她轉述附近幾爿店裡人說的話,總是冠以「荀太太」──都認識她。講房東太太叫她聽電話,也從來不漏掉一個「荀太太」,顯然對她自己在這小天地裡的人緣與地位感到滿足。

苑梅的認知:既然荀太太滿足於「荀太太」這頭銜,氣憤的對象就不是先生,而是婆婆。這只能說苑梅無知:婚姻本來就可帶來安全感,同時又製造壓迫,二者並不矛盾。荀太太完全可以既喜歡被叫「荀太太」,又對荀先生一肚子氣。

苑梅不懂這一點,只能說她從沒透過婚姻享受到身分與地位的好處。從頭到尾,讀者都不知她是什麼太太。

掌握住這條草蛇灰線,小說結尾就有意思了:

她們倆是無望了,苑梅寄一線希望在紹甫身上──也許他記得聽見過?又聽見她念念不忘再說一遍,作何感想?他在沙發另一端臉朝前坐著,在黃黯黯的燈光裡,面色有點不可測,有一種強烈的表情,而眼神不集中。

室內的沉默一直延長下去。他憋著的一口氣終於放了出來,打了個深長的呵欠,因為剛才是他太太說話,沒關係。

對荀先生來說,婚姻就是妻子說話他可以瞌睡。荀太太第一次講釘梢,他就睡著了。第二次講,他又瞌睡。這並不代表他不愛妻子。他爸爸講話,他還不是「噯呀,那好睡呀」?妻子當著伍家母女面損他:「去年年三十晚上不該吃白魚,」他也沒在聽。這種漫不經心,就是婚姻的安全感。

苑梅卻沒領教過這種安全感。尤其甚者,婚姻根本是推翻她一直以來的安全感。張愛玲為定版增補的兩千多字,有五分之一正是突顯這一點。苑梅婚前以為結婚就是兩人廝守,沒想到丈夫突然有機會出國留學。如果當初不急著結婚,父親還可以送她出國。但結婚了,她就喪失花父親錢的權利。無法出國,必須跟丈夫分開,一人在婆家住不下去,只好回娘家住。

苑梅觀點第五次插入,正是強化她婚前婚後的處境落差,這段文字是描述飯桌上的古董玉牌:

苑梅見了,不由得想起她從前等吃飯的時候,常拿筷子去噠噠噠打玉牌,催請鈴聲召集不到的人,故意讓她母親發急。父親在家是不敢的,雖然就疼她一個人,回家是來尋事吵鬧的。

這段告訴我們:苑梅小時候,母親就已經失歡,她卻是父親的小公主,結婚後才失去小公主的地位。

第二次插入苑梅觀點是定版才加,正是要突顯苑梅回娘家住的尷尬。荀太太說荀先生借錢給妹夫,中間頓一頓,苑梅就猜,是不是自己在場,讓荀太太有顧忌:

她知道荀太太知道她母親為了她結婚的事夾在中間受了多少氣,自然怪她,雖然不形之於色。同時荀太太又覺得她看不起她。子女往往看不得家裡經常賙濟的親戚,尤其是母親還跟她這麼好。苑梅想到:「其實我就是看不起名聲地位,才弄得這樣,她哪懂?」反正盡可能的對她表示親熱點。

細看前後文,荀太太開口前的沉默,顧忌的對象根本不是苑梅。伍太太接濟的對象是荀太太,荀太太要透露荀先生把錢拿去借給自家人,當然要先拿捏伍太太心裡作何感想。

荀太太再訴苦下去:「紹甫一說『我們混著也就混過去了,』我聽著就有氣。」這裡伍太太就明白了,這段話是說給她聽的。因為荀先生那句「我們混著也就混過去了」曾經當著伍太太說。荀先生那樣說時,荀太太一定是想:「這樣表姐難道不會以為我是故意裝窮,我家根本不需要接濟?」因此才會有今天這番表白。她要伍太太知道:「你接濟的錢被我先生拿去借給他們家,當然你生氣,但我更氣,因為他連我的首飾都典當了。」

伍太太此時,只笑著應一句「他現在不是很好嗎」而已,可見她對荀太太何等體貼。她希望荀太太別放心上。

苑梅卻沒聽出這些,只把荀太太當作自卑的窮親戚,想說她經常受伍太太接濟,因此一定覺得苑梅看不起她。以張愛玲給的線索來看,苑梅是想太多了。她去荀家送信,「荀太太笑嘻嘻迎接著,態度非常自然大方,」根本不像自卑的窮親戚。

而且,說此時荀太太會感到被苑梅看不起,也是很奇怪的事。婚後苑梅不就跟荀太太一樣,也是貴小姐落入凡塵?兩人出嫁後,都因為不快樂而開始抽菸。荀太太是因為北京的婆家沒抽水馬桶,苑梅則是「最近悶的才抽上的」。照理,荀太太此時看苑梅,應是同類相憐才對。

小說中不只一處,張愛玲都讓讀者知道荀太太目前處境比苑梅好。例如,荀太太有伍太太這個傾訴對象,苑梅卻「受了氣也不說,要強」,其實是無處可說。

小說中兩人還有一點相似,就是找工作的尷尬。苑梅在先生出國後,「想出去找個事做,免得成天沒事幹,中學畢業生能做的事,婆家通不過,他們面子上下不來。」類似問題荀太太也正在盤算:「她避免說找事,找事總像是辦公室的事。她就會做菜。出去給人家做飯,總像是幫傭,給兒子女兒丟臉。開小館子沒本錢,借錢又蝕不起,不能拿人家的錢去碰運氣。」兩段文字描述相同的窘態,只是這對苑梅是眼前,對荀太太來說卻是遙遠的未來。

這是張愛玲的意在言外:苑梅的先生出國留學,差不多等於荀太太將來守寡。可見苑梅目前處境比荀太太還慘。

如果是這樣,苑梅何必想:「其實我就是看不起名聲地位,才弄得這樣,她哪懂?」這話顯示貴小姐雖已落入凡塵,卻依舊心態不改。她假設荀太太具有窮親戚的自卑,是因為自己還抱著富親戚的自傲。她曾經「家裡有錢所以不重視錢」,這跟「看不起名聲地位」根本是兩回事。她正是享受慣了錢財帶來的名聲地位,才會帶著優越意識看荀太太,無感於自己狀況其實更慘。

分析至此就明白了:小說結尾那句「她們倆是無望了」其實是突顯苑梅的缺乏自知之明,而非兩位太太真有什麼「絕望處境」。苑梅聽故事的能力顯然不及格。

既然〈相見歡〉表面寫的是三個女人的婚姻,骨子裡卻是一則關於聽故事的故事,我們可以說它是後設小說。所謂後設小說,就是探討小說的寫作、閱讀或形式的小說。小說閱讀的本質,正無異於聽故事。張愛玲是透過伍家母女對同一故事的不同反應,探討讀者面對小說經常有的疏忽與盲點。

釘梢當然是伍太太有點憎惡的故事,憎惡雖有大到讓她忘了聽過,卻沒讓她不想聽下去,所以她問:「是個什麼樣的人?」她享受聽荀太太講故事的興趣畢竟大於她對故事本身的憎惡。又,因為荀太太在她眼中一點都不老,因此她完全沒聽出故事的重點是婉小姐。荀太太是想炫耀,我比我小姑老,小兵釘梢的竟是我。

但是,真正的壞讀者卻是苑梅,儘管她有聽出重點是婉小姐。她不解荀太太幹嘛幾個月就再講一次釘梢的事,就跳到「她們倆是無望了」這個結論。苑梅會這樣高高在上,是因為她本來就「帶點惜老憐貧的意味」在旁聽。有趣的是,張愛玲讀過亦舒與水晶嫌棄〈相見歡〉的文字,反應亦是受不了年輕人的憐老意識。在給宋淇夫婦的信中,她寫道:「中國人對老的觀念太落後,尤其是想取而代之的後輩文人。顏元叔稱徐復觀老先生,我都覺得刺目。」

這些後輩的自傲兼缺乏自知,苑梅身上都看得到。但張愛玲顯然覺得還不夠,因此在收入《惘然記》的〈相見歡〉定版中,她為苑梅又添了五字形容:「就是不用功」。其他添寫都是整段整段,只有這五字是插入原來段落。〈相見歡〉為張愛玲帶來羞辱,當然讓她有些情緒。「就是不用功」五字,應該就是她對所有壞讀者的回敬。


中時電子報    失落的震動     黃錦樹    2015.10.21

張愛玲曾感嘆說,「我真正要寫的,總是大多數人不要看的。」再奇怪的事出現在小說裡,常顯得平淡無奇,小說類型的法則早已馴化各種世間的奇聞軼事。這悖論,寫「傳奇」起家的張愛玲也一定懂得的。

人間副刊在9月30日、10月1日刊出顏擇雅的長文〈關於聽故事的故事〉,該文回應宋以朗〈〈相見歡〉究竟想說什麼?〉的相關批評,再次對〈相見歡〉進行一番詳細分析,提出新的看法。她說「〈相見歡〉表面寫的是三個女人的婚姻,骨子裡卻是一則關於聽故事的故事,我們可以說它是後設小說」。這論斷根據張愛玲《惘然記》定版〈相見歡〉增補的二千多字(據顏文所云,我並沒有去比對),尤其是小說中從沒出場的父親對其中聽故事的晚輩苑梅那句「就是不用功」的批評,被解讀是張愛玲對「壞讀者」的終極回敬。顏的解釋也徹底改變了小說的重心,「小說結尾那句『她們倆是無望了』其實是突顯苑梅的缺乏自知之明,而非兩位太太真有什麼『絕望處境』。苑梅聽故事的能力顯然不及格。」這論文的推論和結論令我相當吃驚。

我不是張愛玲的理想讀者,不過是因備課需要而把相關資料來回細讀,嘗試弄懂〈相見歡〉在講甚麼。

與人之間的隔膜

張愛玲〈表姨細姨及其他〉及給宋淇裡的信裡抱怨的那些對〈相見歡〉不滿的讀者,並不是甚麼「壞讀者」,林佩芬,水晶,亦舒,其實和宋淇、邁克、宋以朗、顏擇雅一樣,都是張愛玲小說認真的讀者,只不過是讀了〈相見歡〉之後,做了不同的判斷,選擇了不同的立場而已。前者因失望而忍不住對作品、甚或老去的作者發出負面的批評,後者嘗試尋找更周圓更貼近作者(或作品)原意的說法、更「理想」的解釋。

身為張愛玲「麻煩遺產」的執行人,宋以朗晚近提供的解釋(《宋家客廳》廣東:花城,2014;《宋淇傳奇》香港:牛津,2015)原本已走到傳統解釋學能做的極限,即亮出作者原意這張王牌──一封張愛玲 1977年10月31日給宋淇的信,《宋家客廳》頁265有字跡清晰的複印件,頁265有釋文,信中說這小說的來源,「是我在大陸的時候,聽見這兩個密友談話……幾個月後(‘52春)她又念念不忘講了一遍,一個忘了說過,一個忘了聽過。我在旁邊幾乎不能相信我的耳朵──她們都不是健忘的人。……伍太太二次反應相同,可見人與人之間的隔膜,我非常震動。」宋以朗的解釋緊貼張愛玲的原初震動,因此結論會是,這小說用瑣碎無聊的對話來舖陳兩個中年女人的絕望處境。

新解」聚焦苑梅

顏擇雅的「新解」把焦點轉移到苑梅的處境上,認為在荀、伍、苑梅三個女人的婚姻裡,苑梅的狀況是最糟糕的,而荀太太「是小說中唯一享有婚姻安全感的人」、「荀家夫妻彼此相當體貼」。然而正是這荀太太,多次對伍太太泰然自若的談荀先生死後她的生活盤算(甚至讓一直為她「彩鳳隨鴉」的伍太太也感到心寒),抱怨丈夫老是把錢借人(荀先生雖窮還是能接濟更窮的人,安貧,能仗義,但太太不太能體諒)。但荀太太「連郵局也要給雙倍」可見她不擅理財,兀自在裝闊,除了年輕時長得漂亮及會燒菜之外,似乎一無是處,「她賢慧」是個反諷。且荀先生一回來就放低聲量說話變得格外謹慎,顯然對丈夫的信任遠不如「閨密」。荀太太說話時荀先生呼呼大睡,可能是身體狀況不佳(或工作太累了),也可能是重複聽太多次了,引不起注意。伍太太和先生處於實質分居狀態,夫妻之間除了伍先生持續付膳養費,就是紙上往來的「情書」。這兩例是瀕死的婚姻狀態,是食之無味、沒有未來的「現世安穩」。那苑梅的狀況真的是最糟的嗎?早婚,丈夫逮到機會留學去了,「中學畢業生能做的事,婆家通不過」,弟弟妹妹也留美(可見伍家相當有錢),更年輕時「就是不用功」,而放棄了留學機會,「感染戰後美國風氣,流行早婚」,也許是為了和子範在一起而不想出國。婚後子範的收入養不了家(多半也因為學歷低),其後不得已而選擇出國,也是為搬出去自立門戶住做準備。她因此在家晾著無聊,其實是還在適應新的生活狀況(小說中說「子範剛走」,因此對性愛的眷戀壓抑不了,在反省與悔恨中,畢竟是年輕夫妻──苑梅敏銳的直覺到,荀先生荀太太房事不諧)。她的未來如何不可知,但並沒到絕望的地步。現在至少有娘家可以回,有母親可以靠,「受了氣也不說,要強──家裡本來不贊成。」是因為家裡本來不贊成(伍太太最終是支持她的),婚後難免賭氣,受了氣只好硬吞,不然就證明父母的判斷是對的──不該那麼早結婚。但那是過去的事了,是子範出國前的事。如今她勤跑娘家,和獨居、「十分清閒」的母親就有相互取暖的意味了。再說,丈夫也不一定就移情別戀。認為三對夫妻中,苑梅的狀況比荀太太糟,是難以服人的。

是不問值不值得

顏擇雅的新解顯然不符張的「作者原意」,因此在技術上她不惜動用時差的辯術,以改變作者意圖。她指出「信的日期是小說發表的十三個月前,中間張愛玲當然有足夠時間改變想法。」但也沒有實據。她點出小說和「本事」間的時差,但她只注意到變而沒注意到不變。她似乎忽略了張愛玲在一九八三年四月為結集《惘然記》而發表的〈〈惘然記〉二三事〉(後題為〈惘然記〉,收入《惘然記》作為前言)明明白白的交代,關鍵詞和那五年多前的信一樣──震動。

這三個小故事都曾經使我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麼些年,甚至想起來只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歷程,一點都不覺得這其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愛就是不問值不值得。(《惘然記》,4)

那震動能讓她耐心磨三十年,十三個月就能讓她改變初衷?就因為幾個「壞讀者」的批評?況且,顏擇雅算出來的十三個月就包括在那三十年內,而不是「包括在外」。同樣值得注意的是,在那來自經驗的本事(fabula)裡,張愛玲身處的正是個聽故事人的位置,那也是最可能產生「震動」的位置,小說中被父親批評「就是不用功」的女兒、晚輩的位置。從信到小說,這一點沒甚麼改變(三篇小說中,這篇是最確定的)。如果我們相信張愛玲的自白,「感到震動」就是這篇小說的鑰匙(因而宋以朗解讀畢不忘補一句「我也覺得很震動。」他確實不能不感到震動),而不是意在批判那聽故事時還能覺得震動的人。「她們倆是無望了」,因為活在已然死去的時間裡,重複於麻木,麻木於重複。而年輕人永遠還有其他的可能,在流動的時間裡自我更新,即便鐵幕拉下了。

屬枯淡無聊故事

宋以朗在書中批評顏擇雅談小說有「太喜歡解謎」的毛病,這篇似乎也不例外。見縫插針,強經就我,太刻意創造新解。她也許沒意識到,她的解讀對張愛玲的反諷更甚於水晶他們對那篇小說的負面回應。會選擇去作這麼迂迴蜿蜒的繞道,甚至認為小說是在批評與作者同位的聽故事者,可見顏擇雅讀這小說時也沒有如張愛玲預期的「感到震動」。就這一點而言,身為讀者的她其實和水晶亦舒他們並無不同(沒有被小說本身說服);更糟的是,顏的評論還是宋以朗亮出作者的底牌之後。那就好比是在指責張愛玲同時是壞的聽故事人與糟糕的說故事人,即便原意如此確鑿,即便作者費盡口舌辯解,也得不到認可。

說〈相見歡〉是後設小說還真的滿離譜的,雖然乍聽之下頗有趣。但那樣的解釋要扭曲太多東西了,還得看扁作者,我想不必太當真。

從讀者的立場來看,不能如作者期待的閱讀,無關乎用功與否(用功也沒用),對小說裡他人的麻木「感到震動」,也許比理解文本「說什麼」更為困難。作者能那麼貼近的聽,那具體的現場感,與說故事人的關係,對讀者而言終究是隔了一層。但同屬聽來的故事的〈紅玫瑰與白玫瑰〉不是寫得精彩萬分嗎?也許〈紅玫瑰與白玫瑰〉原本就是個激情的故事,濃抹重彩,相得益彰。但〈相見歡〉看來本就是枯淡無聊的故事,以枯淡寫枯淡,大概就只能那樣。

「一個忘了說過,一個忘了聽過」,在疲憊衰老的人際關係裡其實也不是那麼罕見,夫妻之間,朋友之間,長輩晚輩之間。「忘了說過」也許不是真忘,而是有一點炫耀的意味,那是她無聊人生裡少見的微瀾;「忘了聽過」或也不是真忘,是應付著讓聊天的情境可以延續下去,一種變相的體貼。張愛玲會為如此情境覺得震動,也許還真有大驚小怪的意味。

這篇小說的細節打磨得很細緻,但我讀了也沒能「覺得震動」。如果是早期的張愛玲,也許會用些「兀自燃燒的句子」(劉紹銘語),讓讀者在美感上先震動不已。

讀危機的癥兆?

有專業讀者建議那最後一段刪去,其實也有它的道理。就小說論小說,那一段重複來得突兀,確有蛇足之感,也有點難以理解──小說末尾苑梅的反應其實也就是大部份讀者看到這段小說的反應──廣東人會說「有冇搞錯?」這是另一種「震動」吧,但那是針對小說形式的。也就是說,在小說裡,它顯得不可置信,不合理,像是一種冗餘──老張愛玲怎麼可能寫出這樣的「敗筆」?這與其說是讀者水平的問題(張愛玲老抱怨讀者讀不懂中國舊小說的「夾縫文章」),不如說是現實與小說的距離。現實裡發生的事常顯得比小說更為離奇或隨意,因為它不必遵守小說的法則,甚至違反虛構敘事的規律。如果出現在小說裡,我們反倒會覺得扯──有冇搞錯,這樣的橋段也敢編。

反之,再奇怪的事出現在小說裡,常顯得平淡無奇,小說類型的法則早已馴化各種世間的奇聞軼事。這悖論,寫「傳奇」起家的張愛玲也一定懂得的。

張愛玲曾感嘆說,「我真正要寫的,總是大多數人不要看的。」(宋以朗編,《張愛玲私語錄》北京:十月文藝出版社,2011:49)「事實的金石聲」本來就不可能輕易轉換到小說裡,即便磨了三十年,即便是張愛玲。經驗事實轉換為小說,總得付出一些代價,有時還出乎意料的大。

但願這失落的震動不是張愛玲後期作品之解讀的危機的癥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