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以朗家庭的故事
导言:一代才女张爱玲一生交友甚少,如果说,谁可以称为她的毕生挚友,那一定就是宋淇与邝文美夫妇。
从50年代在香港认识二人之后,此后的四十年,张爱玲无论在自己的著作还是在生活上,都非常依赖宋淇夫妇,宋淇也成为张爱玲著作出版的代理人。张爱玲的晚年,宋淇夫妇更是少数与之保有联系的友人。50-60年代,张爱玲两次来到香港,都是居住在宋淇的家中。也许正是因为这样,张爱玲没有选择拥有血缘关系的亲人,而是选择了宋淇夫妇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然而,这也给宋淇夫妇带来了一场“遗产风波”。只是出于对友人的保护,宋淇夫妇此前一直少有回应。
而今,宋淇仙逝,邝文美则因为病重住进医院。他们的儿子宋以朗因为家事而从美国回到了香港。在其香港加多利山的家中,这个张爱玲曾经居住过的地方,宋以朗回忆起这段历史,并向我们讲述了张爱玲在香港的日子,他口中的张爱玲,远远没有我们想像的光鲜。
张爱玲在香港的日子
陈黛蓉口述:宋以朗摄影:林志坚
背景:1992年2月14日,张爱玲拟订了自己的“最终遗嘱”,遗嘱中写道:一旦弃世,所有财产将赠予宋淇先生夫妇。1995年9月8日,张爱玲被发现在美国洛杉矶一家公寓里去世。张爱玲的遗嘱执行人林式同在律师的帮助下,将所有的遗物、存款转交给居住在香港的宋淇夫妇。张爱玲的作品版权成为遗产的一部分,也被宋淇夫妇继承。然而因为遗嘱的公证问题,张爱玲的遗产一度小有纠纷。
关于遗嘱的事情,我真的觉得挺可笑的。张爱玲把遗产赠予我的父母,很多人便以为这是我们捡到个大便宜,于是便抓住遗嘱的公正性不放。但是,事实是什么呢?事实上美国律法有规定,个人财产必须达到2万美金,才能上法庭公正。而张爱玲当时的财产,根本就够不上这个数。她没有房产,总共就三本存折,存款都只能以千记,我父亲甚至连她的钱包里的钱都清过了,都不够那个数,那有什么必要去公正呢?
她过身之后,林式同寄来了40箱遗物,当中有服饰、鞋子、眼镜、手表、笔、化妆品等一些生活用品,这些后来我母亲我都亲自整理过,并把一些有用的东西交与皇冠出版社保管。我清楚地记得,这些遗物里有6双胶拖鞋和好几个假发套,当时整理的人没敢怠慢,细到一根针都收了进去,不过,事实可见,她生前并没留下什么贵重的物件。
很多人以为,我们家现在每月享有张爱玲的小说版权收入,以为我们从此可以衣食无忧,而事实上呢?(宋以朗拿出一叠台湾皇冠出版社寄来的单据),你可以看到,这是去年6月到12月的,半年也就只有这么多,每个月平均还不到3000块港币,在香港申请综援都比这个多。去年,我们打赢了一场官司,告内地一家出版社侵权,结果赔了40万,但是,这个算是“意外收入”,你总不能算计着明年还有多少人会去盗版,会有多少“收入”吧。
背景:张爱玲不喜交往,从50年代起,她的作品多由宋淇代为打理,联络出版。做为翻译家和著名的红学评论家,宋淇也常常会对张的作品给出一些中肯的意见。被称为张爱玲的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出版时,内地研究张爱玲的专家陈子善教授曾质疑是宋淇使到这一遗作一直“不见天日”。
这份手稿是在我父亲这里停留了一些时间,而我父亲也确实表示过他对这一作品的不甚满意,原因不是外界所说的那样,而是我父亲认为这个作品并不真实,事实上,张爱玲并没有这样的同学,作品像是自传,实则很多是虚构出来的,因而父亲认为写得不够丰满。而事实上,说到遗作,事实上还有另外一部,这一部的手稿现在在皇冠出版社那边,但是父亲已经声明,如果要出也要等50年,所以,平鑫涛先生亲自把它锁了起了,连出版社的人都没见过。只是这一部有一份初稿流传在外,拿着的人想要出版,到时如果真的出,又有官司打。
背景:50-60年代,张爱玲为了生计,三次来到香港。第一次,是告别了与胡兰成的“倾城之恋”前往继续求学;第二次是回到香港写剧本赚取生活费;第三次是与为了要筹得丈夫赖雅的医药费。
张爱玲第一次回到香港时,住在一个女子宿舍,虽然也去香港大学登记了几个月,但后来没有学费,还是被迫辍学。后来经人介绍在美国新闻处找到一份翻译的工作,当时我母亲了也在那里从事翻译工作,她就是这样认识我的父母的。她当时并不太会讲广东话,在香港遇到上海人(宋淇一家原由上海迁去)当然是份外亲切,而且她当时其实对翻译并不感兴趣,所以常常向我父母诉苦。后来她便搬到我家附近住。当时的那个房子简直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非但没有齐备的家具,就连写字的台都没有。为了生计,张爱玲那时应一家杂志的要求,写起了两部长篇小说,也就是后来的《秧歌》和《赤地之恋》。
中间她去了一趟日本,再回来时,便开始住在我家。她来到我家时,那时我们刚刚搬到现在这所屋子,家里也没有以前那么景气,她因为经济的原因要住在我们家,父母于是把我的房间腾了出来给她睡。房间很小,当时里面只有一张90厘米宽的床,一个铁皮柜,我们家没用的书,就扔在里面,什么武侠小说之类的。她在这里住了半年,但很少说话。基本上都是关了门在里面写东西,就连吃饭也不跟我们一起。常常你跟她说什么,她都是“哦”或者几乎没有回应。那时因为她住了我的房间,所以我要当“厅长”,但即便是这样,她也很少跟我说话。她不会说写作写得累了,见到有个小孩在这,出来陪着玩一下。她真的非常不喜与人交往。皇冠出版社那个负责她的书的编辑,帮她做了二三十年的书,都没见过一次面。
她在我家住时我大约11、2岁,那时候很调皮,会问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但是我会问我妈妈,却绝不会去问张爱玲,倒不是怕她,她说话一向倒是挺和善,只是确实有种生人勿近的感觉。我印象中她从不穿时装,也绝没有像外界传说的那样夸张,怎么可能说在写东西时也穿着一件旗袍,不过她不穿布的旗袍,这点倒是很讲究。
她其实一直都有经济上的问题,但不是说吃不上饭的问题。你说她要在香港住,在我们家住一辈子都可以,这个绝对不是问题。问题是,她当时要帮赖雅交美国的医药费,而当时我们家又是属于大落的阶段,钱放进了一个集团,结果全部被拐走了,我们也帮不了她。她最后一次在香港时情形不好,主要还是为了医药费而发愁。至于外界传什么说她因为拿不到剧本的钱而和我爸爸闹翻,我想她把遗产留给我们,这就是一个最好的反驳吧。
是谁继承了张爱玲的遗产?
宋淇:原名林以亮,著名红学评论家,翻译家,著有《红楼梦识要》《〈红楼梦〉西游记--细评〈红楼梦〉新译英》《林以亮论翻译》《林以亮诗话》,曾任香港电懋电影公司总经理。
邝文美:宋淇妻,笔名方馨,曾任美国新闻处翻译,著有多部翻译著作。
宋以朗:曾任美国FBI法庭传译,美国最大的数据公司审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