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影业:受陆运涛之邀加入电懋

南方都市报  20120.10.16

    宋淇传奇

    从宋春舫到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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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淇、邝文美旧照。

 初到香港

    1949年5月4日,我们一家四口再加上一个女佣人离开上海到香港。女佣人抱着两岁的姐姐,妈妈抱着我,爸爸拿着行李(包括我用的尿布)。入境的时候,海关要求检查行李,说可以带钱过关,甚至也可以把汽车运过来,唯独不能带黄金。可能他们是怕大量黄金涌进香港,影响金价,令香港人手上的黄金贬值。我们当时带了些金器,是姐姐与我满月时别人送的“长命锁”。这批金器被海关没收,发还了我们一张收据,里面提到:如果对这样的做法不满意,可以到法庭上诉。

    爸爸就到法庭上诉。审理这些案子的不是法官而是裁判官(裁判法院是香港最初级的刑事法院,而法官审理更大的案件)。我爸爸在排队时,发现这个裁判官的工作挺无趣,审查的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例如冲红灯、黄包车牌照过期等等,用英文问一两句“服不服”,由翻译员传达,当事人用中文认罪交罚款就了事。再加上裁判官是英国人,未必听得懂中文,所以没法跟中国人交流。轮到我爸爸时,他用英文问我爸爸:“是否同意判决?”,其实旁边有翻译员,但我爸爸直接用纯正英文回答:“不同意”。这位裁判官像突然睡醒一样,终于有人跟他用英语对话了,所以大感兴趣。我爸爸向他解释,海关的原意是防止有人走私金器,但这些被没收的金器只是我的祖母在我们满月的时候送的中国传统礼物,用作纪念,裁判官同意这个解释,最后发还金饰,如今还保全在家。(见图)


宋淇、邝文美旧照。

    来到香港,我们最开始住在半山宝云道,我那时还小,完全没有印象。现在家里有一张照片,可以看到当时的情形,我和姐姐、表姐在一辆美国大房车前的合照,后面是一栋独立房子。我当时很小,才两岁,听他们说,整条街的人都认识我,因为我中气充足,哭得很大声,而且可以不停地哭。亦有资料说,我爸爸在1949年至1951年的时候,在北角堡垒街有一间酒店,我没有听他说过这件事,但既然他有办法把上海的钱和实物带过来,例如我现在家里的这张餐桌,有间酒店也不出奇。他在内地的时候已经做出入口生意了,赚了不少钱。傅雷被批斗要写交代书,他说在1948年到1949年在云南帮朋友筹办进出口公司,这个朋友就是我爸爸。

    遭遇变故

    一到香港,我爸爸把从上海带过来的钱都放到由上海人开的四海银行,因为他觉得和老乡打交道会比较容易。但后来某些股东卷款逃跑,银行倒闭,而当时又没有存户保险,我爸爸的钱都没有了。他们当时很懊悔,但这打击不是不可承受的。这么多年来,大起大落都经历过,没有什么所谓了。毕竟 Lifegoes on(生活继续前行)。

    1951年左右,我爸爸要出去打工。由于资金没有了,没办法租这么大的房子,一家人就搬到北角继园台。那是一栋两层的房子,我们一家9人住二楼,楼下住一家姓黄的。

    
到香港初期,宋家的购物证。

从一个购物证(见图)可以看出我们家的9个人是谁。家有爸爸宋淇、妈妈邝文美、叔叔宋希、表姐叶纹(后来移民到美国了),姐姐宋元琳、我以及三个工人陆春莉、李登月、袁根珠。我姐姐叫宋元琳,而我当时叫宋元瑯,用上海话说就是“呤呤啷啷”。因为香港有个地方叫元朗,怕别人误会我是从元朗来的,所以爸爸帮我改为以朗。为什么香港会用购物证?当时上海出现商人囤积物品,哄抬物价,蒋介石就派蒋经国到上海“打老虎”。香港也出现这样的问题,米被商人囤积起来,政府为了制止这样的情况,就派购物证,价钱是规定的,每家每户根据人数派购物证。我们就是凭着购物证到北角的书局街16号的“广兴”粮店买米。

    短暂停留:美国新闻处

    我爸爸最容易找到的工作是翻译工作。1952年,他到美国新闻处书籍翻译项目当主编,当时主管他们的是文化部主任麦卡锡 (R ichardM .M cCarthy)。麦卡锡毕业于爱荷华大学,主修美国文学。1947年至1950年派驻中国,任副领事,后转至美新处服务,在北平亲历“解放”。1950年至1956年派驻香港,历任资讯官、美新处副处长及处长等职。其后也派驻泰国、中国台湾、越南与美国,多年来跟爸爸都有通信,几年前去世。

    在《张爱玲私语录》的前言里,收录有一封1991年爸爸宋淇给皇冠编辑方丽婉的信,提到这段工作经历。他说他到美国新闻处译书部任职,受特殊礼聘,从1951年起为期一年。当时和麦卡锡合作整顿了无生气的译书部(五年期间一本书没出)。当时的稿费500港元一本书,他在任内大事提高稿费五六倍,他认为“戋戋之数永远请不动好手”。找到合适的书后,还聘请了我爸爸的朋友,如夏济安、夏志清、徐诚斌主教(那时还没到意大利攻读神学)、汤新楣(后来当香港读者文摘主编)等名家助阵。

    当时,译书部接到华盛顿新闻总署来电,通知取得海明威《老人与海》的中文版权,需要翻译成中文版。他们在报纸上登广告公开招聘译者,应征的人不计其数,张爱玲也在名单之上。他们约张爱玲谈话,印象深刻,英文有英国腔,说得很慢,很得体,最后招聘了张爱玲,交由她翻译。张爱玲当时正用英文写小说,她拿出几章来给麦卡锡看,麦卡锡大为心折,催张爱玲早日完稿,并帮她在美国出版。

    作为主编,我爸爸一方面要联络译者,跟进翻译进度;另一方面,他和我妈妈一起翻译一些书籍。我妈妈邝文美在1951年就替美国新闻处做翻译了。她1937年毕业于中西女子学校。1941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专业是英文文学,然后留校任教两年。1951年至1955年,她用方馨、杨文静、梅文静等不同的笔名翻译了六本书,分别是《胜利在握———罗斯福夫人回忆录》(1952年)、《苏联的戏剧》和《苏联的音乐》(1952年)、《地球真有趣》(1953年)、《李伯大梦》(这短篇小说收录在《欧文小说选》,全书由张爱玲、方馨、汤新楣等人共同完成,1954年)、《黛丝·密勒》(亨利·詹姆斯的小说,1955年)。

    父亲用林以亮与余怀笔名,编译了《自由与文化》(杜威著,林以亮、娄贻哲合译,1954年),《攻心记》(捷斯劳·米洛兹著,1956 年),《美国文学批评选》(1961年),《美国诗选》(1961年)与《美国现代七大小说家》(1967年)。从他们出的书籍来看,似乎没有什么特别目的,只是介绍普通的美国文学,所以挑选的都是比较出名而又不高深的作家。

    这些作品里,我爸爸最称心的应该是《攻心记》。1956年译本出版时,没有人听说过波兰籍的原作者捷斯劳·米洛兹 (C zeslaw M ilosz,大陆译为米沃什),书看起来又类似美国人资助的反共宣传八股,所以译本也很快被遗忘。1980年米洛兹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一夜成名,但大家都没有看过他的作品,结果林以亮当年翻译的《攻心记》立刻再版,译者的一番心血终于没有白费。

    到了1953年1月30日,宋淇任职不够一年,他写信给麦卡锡,说近日身体恶化了,需要辞职。我不清楚他当时身体具体出了什么问题,据我所知,他身体最大的问题就是肺部。这要追溯到抗战时期,他在逃难的过程中感染肺病,因用硫磺医治不当留下祸根。辞职后,他还是有和我妈妈一起做一些翻译工作,所以有些许收入。

    加入电懋

    后来我爸爸写了一部《有口难言》的电影剧本,改编自法国作家法郎士剧作《哑妻》。1955年,电影在中国台湾、泰国上映,娄贻哲是导演,由严俊、林黛等主演。但电影在香港送检时出现了问题,电影审查官认为一个有口难言的哑妻会使一些观众感觉不安,结果延至1962年才在香港正式公映。

    1958年,张爱玲在美国看到《有口难言》上映,便写信说:“前些时我们走过华人城一家电影院,我忽然吓一跳,看见《有口难言》正上演。立刻进去看,不料广东话配音,我一时蒙住了,简直一句也听不懂,渐渐才习惯了,但还是错过许多对白。但是我主要的感觉是relief(松一口气),因为我对于国语片的种种保留,使我提心吊胆只怕糟蹋了剧本。演员除水××外都不差,林黛活色生香,不怪红得这样。光线嫌黯淡,不知道是否因为拷贝旧,配音与嘴唇不吻合,有点损害妹妹代说话的效果。观众的反应很好。看剧本的时候觉得玲珑剔透像个水晶塔,看戏也同样印象,有些地方(如广播场面)反比看剧本时味道更泡出来些。”

    我爸爸有了话剧背景、电影背景再加上生意头脑,国际电懋影业公司(简称电懋)的老板陆运涛就找上他,邀请他加入电懋。1956年爸爸在里面任监察制片,排名第二,仅在总经理钟启文之下。每一部电影由个别制片负责,跟进所有工作人员的进度,就是说他需要管理所有的制片工作,另外他还负责公司财务的职责。

    电懋是国泰集团的一部分,而国泰是间大公司,还有其他生意(如银行、地产、酒店、锡矿、果园、当铺、电影院等等)。国泰之所以会进入电影圈,是因为陆运涛对电影非常有兴趣。陆运涛,广东人,生于吉隆坡,是马来西亚富商陆佑的儿子,李安《色,戒》里面的学生话剧就是在香港大学陆佑堂演出。陆运涛曾往瑞士、英国留学,1940年回新加坡接管家业。他一生醉心文艺、历史、电影等,品位与作风也十分洋化。除继承父业外,又是世界知名的鸟类学家和鸟类摄影家。1955年,他收购了永华片厂组织国际电懋影业公司,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电懋财雄势大,签了几十个明星,同时拍很多部电影,别的公司一个团队拍一部片罢了,电懋同时出品了大量高质量的国语影片,捧红了不少男女影星,电懋成为东南亚及香港电影圈举足轻重的公司。

    在我的记忆中,他们的其中一个宣传手法是参加“亚洲影展”(先上映再去影展夺奖再回播),这个所谓的亚洲影展像是“分猪肉”,每个国家都有奖项,各国之间互相沟通,互相分配奖项。电懋当时最希望拿“最佳影后”这个奖项,这个奖项是最具影响力“最佳电影”也不及。

    电懋当时拍国语片,因为粤语片的市场只有香港,而国语可以卖到台湾甚至东南亚。但出口到台湾,会涉及政治问题。

    台湾当时规定卖到台湾的影片的制作团队需要是自由电影工会的成员,这是个反共团体,只要有一个主要员工(编剧、演员、制片)不是这个工会的,该电影都不能进入台湾。举个例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许鞍华有部“大片”《倾城之恋》,因为她不是这工会的人,这部电影就无法打入台湾市场。每年到了 “双十节国庆”,电懋就会组织一个国庆团,我爸爸曾经当过领队,带着一批明星浩浩荡荡出席。

    (下一期将讲述宋淇从电懋辞职,后加入邵氏的经历,敬请关注。)

    宋以朗口述、供图

    采写:南都记者 陈晓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