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点都不美丽的错误
南方都市报 2013.04.23
宋淇传奇从宋春舫到张爱玲26
证件显示她到美国的时间是1955年10月22日,地点是旧金山。
张爱玲的"绿卡"张爱玲赴美细节
1955年,张爱玲移民到了美国。理查德·麦卡锡(Richard M·McCarthy,1950年至1956年任职香港美新处)在接受高全之的采访(《张爱玲与香港美新处专访麦卡锡》)中说得很明白,美国每年都有一定的移民名额,然而香港想到美国的人多,名额有限,需要排期,时间长的可达十几年。按照通常程序,张爱玲要等很久。1953年,美国国会通过难民救济法案,设立了一个特别名额,有2000个名额,原籍大陆的专才流散到香港的都可以申请。大陆解放后,有些人流散到香港、台湾等地,包括一些作家、艺术家等有专才的人。他们流散到香港后,有些人发现香港不适合他们,又回流到大陆。傅雷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这个法案是给他们多一个选择。
这个法案要求申请人必需有一位美国公民担保抵美国后的生计。于是麦卡锡帮她写了封推荐信,并帮她在纽约找了一位出版经纪人,名为Marie Rodell.在这样的情况下,张爱玲去了美国。
有人说张爱玲为了拿到绿卡,随便嫁给了一个美国人赖雅。我希望借此机会解释清楚移民的程序,这样就不会再乱造谣。移民的第一步是去申请,然后审查资格。如果被批准移民后会拿到一张入境许可证,凭此购买飞机票或船票到美国,美国当地移民局会当场给一张绿卡,里面有落地的日子与地点。1955年张爱玲以中国专才难民资格去美国,乘搭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从香港经日本到美国。她落地的日子是1955年10月22日,地点是旧金山。
住满五年后,她正式入籍成为公民。1956年3月,她在一个作家营遇见赖雅,在同年8月14日结婚。事实上,张爱玲一到美国就有绿卡了,她可以自由选择配偶。张爱玲在1962年经过台湾回香港写剧本的时候,就拿着美国护照。其后张爱玲多次搬家,遗失了公民入籍证,以至于办事(如授权书、立遗嘱)艰难。张爱玲要求政府补发公民入籍证,得到的回复是查无此人。多番困扰后才发觉政府工作人员在查找爱玲·张,而她纪录上的正式全名应是爱玲·张·赖雅。
张爱玲与我父母的通信,从1955年10月25日开始。第一封信是在旅途中写的,用克利夫兰总统号邮轮特供的信纸。信是写给我妈妈邝文美的。
在上船那天,直到最后一剎那我并没有觉得难过,只觉得忙乱和抱歉。直到你们一转背走了的时候,才突然好像轰然一声天坍了下来一样,脑子里还是很冷静&detached(和超脱),但是喉咙堵住了,眼泪流个不停。事实是自从认识你以来,你的友情是我的生活的core(核心)。我绝对没有那样的妄想,以为还会结交到像你这样的朋友,无论走到天涯海角也再没有这样的人。
37年后,在1992年3月12日,张爱玲又写:
前两天大概因为在写过去的事勾起回忆,又在脑子里向Mae解释些事,(隔了这些年,还是只要是脑子里的大段独白,永远是对Mae说的。以前也从来没第二个人可告诉。)
一般人都说张爱玲跟姑姑、炎樱很要好,却忽略了我妈妈邝文美才是她下半生最好的朋友,彼此的书信往来也最频繁。我手上目前有三人六百多封信,正在整理。
关于《秧歌》与《赤地之恋》的评价
夏志清著的《张爱玲给我的信》出版后,好像有两种明显的意见。一方面有人说此书揭露了张爱玲在美国生活窘迫的细节,侵犯了她的隐私。有读者说:张爱玲是爱面子的人,请给她留一点面子吧!别总想着稿费。另一方面有人说此书对张学研究有重大的史料价值。夏志清对出版张爱玲信件解释说,他这么做是为了说出真相,而事实真相就是学术研究的栋梁,而不是一个网民不管有理没理,只是坚持说反正我知道张爱玲就是这样就算了的。
什么是张学研究?这个专题当然包括学术论文。曾经有人搜索过大学论文资料库,结果找到五千五百多篇有关张爱玲的论文,数量仅次于鲁迅。也包括其它在学术期刊、书籍、杂志、报纸、网络刊登的报告与文章。当然不可能篇篇研究论文都是真知灼见。像有一位大学教授在香港开了一个讲座,报告她看了张爱玲的 1966年、1968年和1994年的照片后,确定张爱玲晚年在眼袋处做过整容手术。这种学术研究题目不见得是人人都可以接受的。
但有一些学术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些研究的结论可以影响对一些作品的评价,甚至对作者终身成就的评价。我现在要仔细地讨论一个题目:有关张爱玲《秧歌》与《赤地之恋》两书,因为对它们的评价已影响到对张爱玲的总体评价。
曾经在网上看到一段材料,据说是摘自大陆大学的教材:
张爱玲于1952年移居香港并供职于香港美国新闻处。这期间她为《今日世界》杂志写的两部长篇小说《秧歌》、《赤地之恋》,在内容上是反共的,在艺术上也被认为是坏作品;其艺术上的致命伤在于虚假,描写的人事情景,全都似是而非,文字也失去了作者原有的光彩。
那就是说这一代的学子是在被灌输这些价值观。但这个说法是否正确?这一段文字里面有些是客观事实,如供职于香港美国新闻处。有些则是主观意见,如 文字也失去了作者原有的光彩。前者可以核实,如参考历史文献,或当事人的回忆,其中当然包括作者与他人的来往信件或面谈。后者则是见仁见智。我会梳理一些已经公开的资料,并首次揭露一些新资料,如张爱玲本人对事件的回忆。
上述材料,基本上是根据柯灵的《遥寄张爱玲》(1985年2月《香港文学》第2期),当中有说:
对她的《秧歌》和《赤地之恋》,我坦率地认为是坏作品,不像出于《金锁记》和《倾城之恋》作者的手笔,我很代张爱玲惋惜 《秧歌》和《赤地之恋》的致命伤在于虚假,描写的人、事、情、境,全都似是而非,文字也失去作者原有的光采 事实不容假借,想象需要依托,张爱玲一九五三年就飘然远行,平生足迹未履农村,笔杆不是魔杖,怎么能凭空变出东西来!这里不存在什么秘诀,什么奇迹。
解放后,张爱玲的名字在大陆消失了,要到开放后才慢慢重现。作家阿城在文章中回忆道:记得是八四年底,忽然有一天翻上海的《收获》杂志,见到《倾城之恋》,读后纳闷了好几天,心想上海真是藏龙卧虎之地,这张爱玲不知是躲在哪个里弄工厂的高手,偶然投的一篇就如此惊人。到了1985年,柯灵那篇《遥寄张爱玲》重新介绍及肯定这一位被遗忘了的作家。张爱玲今天在大陆有这样的地位,柯灵可以说是功不可没,但当时柯灵可能对有些事不甚清楚。
《秧歌》不是授权创作
我想要澄清《秧歌》与《赤地之恋》的事,但其实这两本书是要分开讨论。其中缘由是张学里面的一个一点都不美丽的错误。
误会的源头,来自1970年水晶上门拜访张爱玲后写成的《蝉──夜访张爱玲》一文。张爱玲当时在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当研究员。当时两人聊了很久,聊到《秧歌》时,张爱玲告诉水晶,《赤地之恋》是在授权(commissioned)的情形下写成的,所以非常不满意,因为故事大纲已经固定了,还有什么地方可供作者发挥的呢?林以亮在《私语张爱玲》中也提到:这一段时期,她(张爱玲)正在写《赤地之恋》,大纲是别人拟定的,不由她自由发挥,因此写起来不十分顺手。水晶是听作者本人说的,而我爸爸宋淇(林以亮)是深知内情的知情人,所以这点应该是没有错的。
《秧歌》出版了两次,1953年先在《今日世界》连载,后在1954年由今日世界出版社集结成书。《今日世界》是半月刊,每逢1、16日出刊。《今日世界》是美国新闻处的中文宣传杂志。
到了唐文标的《张爱玲杂碎》(台湾联经出版1976年)一书,竟然变成:《秧歌》、《赤地之恋》(1954)据水晶先生的专书,这两本书是 Commissioned写出来的。此后有些人看唐文标的书,就认为张爱玲曾经亲口告诉水晶这两本书都是美国新闻处Commissioned的宣传文稿。
后来林以亮(宋淇)在《唐文标方法论》(香港《明报月刊》1976年12月)一文批道:一本书变成两本书,《秧歌》竟为唐文标强逼陪葬。看到宋淇这篇文章后,张爱玲写信给宋淇:他(唐文标)那本书我只翻一翻,但是也看到Commissioned的话,不过即使我不是鸵鸟政策,不怕惹气,仔细看了,也还写不出Stephen(宋淇)这篇文章。写得真好,于我也太必要了。(1978年4月23日)
是故,张爱玲本人也不认同《秧歌》是Commissioned.所以,这两本书应该分开讨论。这种情形有点像当前的互联网制造与散播谣言非常容易,但相对来说辟谣就艰难得多。
(下一期将会谈《秧歌》与《赤地之恋》的故事。敬请关注。本文标题与小标为编者所加)
宋以朗口述、供图
采写:南都记者陈晓勤